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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曝公卫资金被两头切 平利卫生局:低于40%有问题

时间:2015-05-18 09:13:24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根据实施意见,村卫生室在落实公共卫生量的同时,就可以获得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然而,本报接到村医反映,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不到位,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被扣除。

   针对村医提供的文件,记者从5月5日起,分别走访了平利县西河镇和兴隆镇的村卫生室。


西河镇村级卫生室2013年补助经费发放表

西河镇村级卫生室2013年补助经费发放表

   西河镇:上面给的多 到下面来就越来越少 钱都去那儿了

   梅子园村,户籍人口1403,2014年加上奖励,共发1.98万。上半年发7000元,下半年发1.28万。2013年发放1.8万元。据村医介绍,反正就是稀里糊涂的,就发这么多,也不知道是怎么算的,我和其它卫生室的人聊,他们也是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每年这钱是怎么算的,钱多是多到那里,钱少是少到那里了,我们都不知道。以前也有村卫生室反映过,最后还是没结果。

   石梁沟村,户籍人口753人,2013年发放1.5万元,其中包括1000元奖金和1万元药品三统一补助。2014年发放1.5万元。“实施方案写着每人给多少钱,给我们村卫生室多少钱,前年我还拿着实施方案资料去卫生院,他们也给我说不清楚。现在是越规范越少了,反正上面给的多,到下面来就越来越少了,也不知道那些钱那里去了。”村医无奈地对记者说到。也有村卫生室找过卫生院,最后还不是挨批了。

   还有就是各村人口一事,举个例子:村上有800人,为了完成合作医疗,按750人上报,那么人口就少了,但是我们工作量还是按800人,这样一来就是一个萝卜两头切了,人口这头切,卫生院这里又没发够40%。现在年纪大了,要是我只有20多岁,我就不当这个村医了,工作量大,钱少,弄的人都没有积极性了。还有就三统一里面的头饱药品和哈药的头饱,价格差不多,但是三统一里的头饱治疗效果就是差点。我都不想在做西医这方面了,只想做中医这方面。

   对于奖励一事,记者看到2014年第一名奖励3600元,第二名1500,还有就是第三名900元,还有两个各奖励300元,合计奖金6600元。

   高王庙村,户籍人口986人,2013年发放公共卫生服务费6600元,包括奖励500元。村医告诉记者他们还是打分考核的,看在那个分数线就按那个发。

   兴隆镇:三统一药买不够还扣钱

   马鞍桥村,户籍人口1259人,2014药品三统一补1万,公共卫生服务费1万1千。2013年药品三统一补1万,公共卫生服务费9千多元,包括评奖,发800元,西河那边比我们这还少。每次也给他们一个单子,他们也问过,像村卫生室要拿4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做了多少活,就拿多少多钱,他觉得卫生局应该给他们下发具体的单子,这样他们就能知道,钱到底是怎么给的,剩下的钱去那里了。最后村医强调到:“基层的活都是我们在做,一年在这里,也挣不到多少钱,卫生院就只做个统筹,具体的你们要去卫生局就能了解到。”

   汝河村,户籍人口556人,2014年发放公共卫生服务费6400多元。村医对记者说现在给人看病风险大,利润又低,事情还多,都没心情工作。

   鲤鱼庙村,户籍人口480人。村医称公共卫生服务费卫生局应该发了,他们不可能贪,卫生院截留的多,随后,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兴隆镇中心卫生院2014年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量统计及经费发放表,并向记者讲解了这12项工作的工作数量和工作经费,经费合计4480元,已拨付1000元,全年考核结果处为空白,实际应发3480元。没有按40%发放,发的钱就是这么多。加上三统一就是1万多元。因为我没有买够药,他们还扣我的钱,我们 村人少,药买多了过期,损失还是我的。卫生院因为其它村卫生室买的多,我买的少,就扣我三统一的补助款,2013年扣1400元,2014年扣750元。对于奖励一事,村医称评上前三,最多也就给奖励1000元左右。

   据知情人向记者说,人口数是按户籍人口75%给,到底是不是这样呢。经过记者对西河镇村卫生室核算:梅子园村,户籍人口1403人,那么补发人口数为1403人×75%=1052人;石梁沟村,户籍人口753人,那么补发人口数为753人×75%=564人;高王庙村,户籍人口986人,那么补发人口数为986人×75%=739人。这与村医提供的文件:梅子园村财政核定补助人口数1047;石梁沟村财政核定补助人口数为566人;高王庙村财政核定补助人口数736人相符。也就是说公共卫生服务费是按村里的户籍人口数的75%下拨的。

   根据文件中的资料显示,梅子园村财政核定补助人口数为1047人,那么根据 2013年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费为每人每年30元,按40%下拨给村卫生室就是每人每年12元,那么梅子园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费为1047×12元=12564元,但是资料显示的全年公共卫生补助金额(40%)却为9424.2元。那么镇卫生院会不会也是按75%下拨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呢?梅子园村卫生室应得公共卫生服务费为12564元,12564元×75%=9423元,这与资料显示的全年公共卫生补助金额(40%)9424.2元相符。

   石梁沟村财政核定补助人口数为566人,566×12元=6792元,6792元×75%=5094元,这也与资料显示的全年公共卫生补助金额(40%)5091.62元相符。

   高王庙村财政核定补助人口数为736人,736×12元=8832元,8832元×75%=6624元,这也与资料显示的全年公共卫生补助金额(40%)6623.13元相符。

   也就是说镇卫生院只是把40%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费中的75%下拨给村卫生室,而不是把40%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费全部发给各村卫生室的村医。

   这就是村医所说的一个萝卜两头切,人口切掉25%,接下来卫生院又切掉25%的公共卫生服务费。也就是说西河镇财政核定补助总人数7839人,7839×12元=94068元,94068元×25%=23517元,那么有23517元被西河镇卫生院切掉。

   还有就是全年公共卫生补助金额(40%)合计为70557.2元,在全年公卫发放补助金额小计一栏中的合计金额也是70557.2元,这说明白村医说的奖励和处罚是存在的,但是这也是建立在镇卫生院只是把40%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费中的75%下拨给村卫生室的基础上的,而不是把40%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费全部发给各村卫生室的村医。
    西河镇和兴隆镇中心卫生院:查看文件去卫生局

   记者分别来到了西河镇中心卫生院和兴隆镇中心卫生院了解情况。

   西河镇卫生院院长李小东对记者说到,药品三统一是一个村卫生室1万元,10个村也就是每年10万元,但是发放的话也不是固定给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这个还是要考核发放 的,我们是实行总额核算,实行奖罚,也就是在100到200元之间的奖罚。财政补下来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费我们是按40%发放到村卫生室。常住人口数要少于上报人数,对于具体的人数,李院长说可以村里查,看我们到底给发够没。在记者再三要求下,李院长以会计没在为由,无法提供详细的发放清单,并让记者到平利县卫生局查看相关文件。

   兴隆镇卫生院院长余磊向记者解释到,药品三统一经费我们称为基本医疗服务经费,这个县上和我们卫生院也是有考核的,我们这每个月发给村卫生室发500元,剩下的4000元作为考核兑现,达标就按1万元,做的好就奖,做的不好就罚款。

   对于公共卫生服务费一事,余院长说还是要看村卫生室的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通过考核之后按40%全部兑现给村卫生室,因为我们镇卫生室做的还是很不错的,所以基本上就没扣什么钱。县卫生局结合我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考核方案,具体的考核方案你们还是去平利县卫生局查看。


平利县卫生局

平利县卫生局

   随后,记者来来到了平利县卫生局,分管医改和宣传工作的周波对记者说,基本医疗服务经费我们是经过考核发放的,这是省市要求的,不是说这个钱全部发放给村医,这个是实行奖惩的,处罚比例不超过村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的20%,扣的钱就奖励给做的好的村卫生室。

   公共卫生服务费是按常住人口来拨的,这块也是按工作量来考核,考核我们有方案,我们考核的是卫生院,把钱也拨给卫生院,村卫生室是由卫生院考核的。你把全镇发的钱都拉平,要是低于40%,那么就说明有问题。


平利县卫生局提供了一份给西河镇中心卫生院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预拨资金分配表

平利县卫生局提供了一份给西河镇中心卫生院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预拨资金分配表

   最后,财务人员只给记者提供了一份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预拨资金分配表(考核后全部),单位是平利县西河镇中心卫生院,常住人口数是8386人,后面还有12项服务项目。

   从平利县卫生局给记者提供的资金分配表可以看出,财政下拨的公共卫生经费就是按西河镇常住人口数为8386人下拨的,但是西河镇卫生院下拨给村卫生室的文件上财政核定人口数只有7839人,也就是说卫生院是按7839人下拨到村卫生室的。那么8386-7839=547人,547人×30元/人=16410元,这16410元钱那里去了?即使按照7839人下拨公共卫生服务费来算,被西河镇中心卫生院切掉的25%,7839×12元=94068元,94068元×25%=23517元,那么23517元又去那里了?这只是2013年的公共卫生服务费,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2014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35元,农村地区新增人均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卫生室,也就是说2014年村卫生室应该拿到不低于17元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2013年的发放方式,2014年被切掉25%,7839×17元=133263元,133263元×25%=33315元,那么33315元的资金又去了那里?在加上兴隆镇的资金,这些资金都去那里了?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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