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商洛资讯 > 正文

网曝商洛中美·商郡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购房款

时间:2015-01-14 09:04:36  来源:网络  作者:村官 阅读:

中美·商郡城是由中美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倾注20亿打造的商洛首个高端国际化大型社区,。中美·商郡城项目,作为商洛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首次进入陕西,致力于打造商洛最高尚生态人文社区,商郡城必将成为商洛市地标型建筑,是商洛市第一家独立外资企业,要建造中国最美的房子。  

我就是这个美丽谎言的受害者,本人于2011年团购商洛中美商郡城商品房(告知1月内必须交15万元,于2014年4月交房),分别于2011年12月27日交订金10万元及2012年01月18日交订金5万元,于2012年12月22日签定《商品房认购书》,约定于2012年12月2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并未进一步签定正式购房合同。于2013年01月12日,再次交首付款1.6918万元,三次共交款166918元,欲与其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告知以后电话通知,办按揭时再签定正式合同。售楼部于2013年08月通知我签定合同,因当时开发商产权变更,楼盘处于烂尾状态,于是我要求退款,多次到售楼部咨询,每次都以领导不在拒绝。最终于2013年12月找到售楼部韩经理,并提交退房申请书,告知2014年1月可以退款,后又推脱,告知2014年4月退款,多次协商,再次告知2014年8月可以退款,开发商反复推诿,一直拒绝退款。后我于陕西信访局信访,信访局于2014年11月28日回复:初步处理情况是在接到信访件后我局于11月24日书面函告中美房地产公司要求立即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向我局书面答复并立即退还违规收取的购房款。后我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仍拒绝退款,于是我找商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双方事后达成约定,同意仲裁,并提交商洛市仲裁委立案,而2014年12月31日开发商反悔,不同意仲裁。  

交购房款都已经3年多了,一套房也没交,开发商一开始就在违法收取购房款,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能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存在欺骗行为,协商退款,反复推诿,拒绝退款,失去诚信,目前就是耍无赖,欺骗购房者,欺骗政府,与国家倡导的和谐社会、法制社会违背。我一个弱势群体,在开发商面前微不足道,就是一直拖着你,要钱没有,无处伸张正义。  

网络的力量是伟大的,广大网友是善良的,让我们大家一起唾弃黑心、无耻的企业,为商洛的发展尽一点微薄之力。  

本人今天发此贴,就是告诫广大购房者,别在被开发商欺骗,想我这样的购房这很多,大家团结起来,伸张正义。  

附:信访后商洛市城建局回复。  

答复意见书  

xxx同志:您好!你在陕西省信访局投诉受理中心网上投诉反映你在2012年12月与中美“商郡城”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自愿购买“商郡城”小区13号楼住宅一套,现要求退还购房款。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出以下答复:经调查:信访人与中美房地产公司于2012年12月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自愿购买“商郡城”小区13号楼住宅一套,并合计缴纳购房款16.69万元。我局于2013年3月21日向具备预售条件的该楼依法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美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购房款属于违规行为。初步处理情况:在接到信访件后我局于11月24日书面函告中美房地产公司要求立即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向我局书面答复并立即退还违规收取的购房款。11月26日又约谈中美房地产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务必高度重视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中美房地产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与信访人进行沟通,采取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我局将就中美房地产公司违规收取购房款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信访人与中美房地产公司有关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通过诉讼渠道予以解决。  

特此答复 2014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村官)

顶一下
(4)
10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