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洛南财政局办公楼变住宅 财政局员工可优先买房
19层大楼1~3层为办公用
11月6日,在洛南县河滨南路,记者找到了网上所说的财政局新建的财苑综合楼。这座大楼共有19层,在一个县城来说算得上是豪华气派。一知情人士透露,这座大楼只有一至三层为办公用,其余十余层都是职工集资建的房,大约80余户,户型有130~150平方米不等。该知情人士说,这座大楼前身是财政局的老办公楼,共有三层。大概在2000年前后,财政局搬到华阳路去了,财政局的下属单位就在老楼办公,由于当时房子比较老了,就建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至于具体手续怎么办理的他不是很清楚,但他能确定的是,这座新建的大楼住的人基本上是财政局的工作人员。
记者看到,该楼1~3层的办公用房共有3家单位,分别是洛南县会计管理局、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及洛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财政局员工买房有优先权
2012年,国家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租用办公用房。
对此,记者从洛南县财政局办公室寇主任处了解到,这座办公楼实际上并不属于县财政局,该楼是2009年开发,2012年竣工的,手续都很齐全。当时由政府出面,将这里的土地出让给了洛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交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就转让成开发性质了。后来开发商申请建的是商品楼,他们财政局的员工只不过是享有买房优先报名权。记者要求联系开发商核实相关情况,寇主任称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至于1~3层的办公楼,建的时候就跟开发商商量到时财政局要回购,所以才产生了住宅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楼。关于网上说他们现在财政局的办公楼对外出租,寇主任说这是有着历史渊源的,基本上每一个单位都会将自己的一楼租出去,这是发展的需要,但是租金他们都充入了国库。
新建的19层高楼到底是不是手续是齐全,当时是按照商品房的标准来建的呢?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姚欣鲤介绍,如果真的是单位建房,应该不会批这样的手续,因为住宅跟办公不能为一体,但该楼具体走的什么程序,要等领导出面来说。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问及县财政局综合楼是否有规划及审批手续,一姜姓女股长称,她是2013年5月才到规划股,以前的情况并不清楚,她也没有权限去查这件事情。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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