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村官风采 > 正文

关于对网络反映洋县五郎庙社区村干部候选人张红光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04-14 11:07:56  来源:洋县先锋  作者:洋县先锋 阅读:

【通报】关于对网络反映洋县五郎庙社区村干部候选人张红光问题的通报

  广大网民:

  4月13日下午,网络上先后出现《陕西洋县选举现乌龙获刑人员竟成村干部候选人》等帖子,反映戚氏街道办事处五郎庙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张红光问题。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张红光被推荐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过程

  戚氏街道办事处五郎庙社区共有党员94名,其中正式党员93名,预备党员1名。按照“两推一选”程序, 2018年3月13日,五郎庙社区举行的第一次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但由于参加推荐大会的村民代表数与实际村民代表数不符,且参会的村民代表中有19人不属于上届选举时推选的村民代表。洋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派出调查组核查后,据此宣布五郎庙社区第一次推荐会议无效,推出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无效。

  2018年3月28日,五郎庙社区再次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推荐党支部委员初步人选,推荐大会全程进行摄像。第一轮到会人数101名,其中党员70名,村民代表31人。张红光在第一轮推荐中被推荐出来,得票54票,达到过半标准。

  二、张红光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情况

  在本次村(社区)换届选举中,省市县文件规定了“五选八不选”的人选条件。

  戚氏街道办事处党委按照要求,对五郎庙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张红光等6名同志进行资格审查,作出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将审核表送至县换届办资格审查组成员单位联审,除县法院标注了“张红光曾于1997年因强奸罪获有期徒刑3年,判决文号(1997)第82号”外,纪委、扶贫、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均已加注意见无异议。县换届办对照“五选八不选”条件,综合审核。

  张红光,男,洋县戚氏办事处五郎庙社区十组人,生于1968年,初中文化,1989年3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一, 张红光犯强奸罪(未遂),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从1997年4月1日起至2000年3月31日止)的问题。对照“八不选”中“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条件,张红光已超过规定的刑满释放后5年时限;第二, 张红光曾被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处分,但处分期已满;2017年4月23日,县纪委下发《关于按期恢复张红光同志党员权利的通知》,从2016年3月5日起恢复张红光党员权利。张红光从2016年3月5日起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照“八不选”中“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条件,张红光在本次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已经超出处分影响期。   张红光在前后两次推荐中,票数均过半。

  县换届办综合各部门意见,鉴于五郎庙社区社情民意复杂,决定充分尊重党员、村民代表推荐情况,批复同意戚氏街道办事处党委上报张红光作为五郎庙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符合规定。

  三、五郎庙社区支部委员会正式选举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12日,戚氏街道办事处党委将五郎庙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公示。4月13日,五郎庙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正式选举。选举有效,闫文刚、任建丽、杨三林、杨新如等4名候选人过半当选,张红光等2名候选人得票均未过半而落选。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对村“两委”换届的关注和监督、对洋县发展的关注和关心。诚请大家继续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201804141102593183.jpg
201804141102598742.jpg
201804141102592631.jpg

(责任编辑:村官编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