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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政府强拆败诉 凤翔干警执法违法

时间:2015-12-23 09:49:22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村官 阅读:

    昨天,省高院选取了八起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商州区人民政府、洛南县住房和城建局、临渭区人民政府、凤翔县公安局、镇坪县住房和城建局、吴起县人民政府等。

  没有法律职权依据 商州区政府强拆败诉

  2011年,商洛市人民政府进行商州区西街片区旧城改造,屈某房屋位于旧城改造范围内。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成立商州区旧改办,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2012年10月15日,屈某之父以屈涛的名义须在7

  与商州区旧改办签订了补偿协议,协议书中对房屋征收安置、搬迁过渡、费用结算等情况进行了具体约定。

  其中第五条约定乙方(屈某)必须在7日内腾空房屋,将房屋交甲方(商州区旧改办)。协议签订后,屈某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交房义务。2013年8月14日被告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屈某于2015年5月31日诉至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确认被告强拆民房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在原地恢复被强拆的房屋。

  法院最终判决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拆除屈某位于商州区西街原132号房屋的行为违法,驳回原告屈某要求被告在原地恢复被强拆房屋的诉讼请求。

  扣押水果全腐烂 镇坪县城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成被告

  原告史克现、黄金丹在镇坪县城关镇一丁字路口摆摊贩卖水果,被告陕西省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城建监察大队于2014年5月将二人的水果及相关物品进行了扣押,并责令二原告次日到被告单位接受处理。次日,原告史克现到被告单位,但不接受处罚。后被告未解除扣押亦未将所扣押水果作变卖处理,致使被扣水果全部损毁。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行政强制扣押违法,赔偿因此所受损失12343元,退还被扣相关物品。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就行政赔偿之诉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与警方发生争执 凤翔县公安局被确认违法

  原告刘根虎数年前与黄宏武发生厮打,凤翔县公安局石家营派出所派两名干警传唤原告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被原告拒绝,两名干警拉其手腕时发现原告身上有菜刀,遂给其戴上手铐,原告反抗并挣开手铐,两名干警又给原告戴上第二副手铐并将其带回。下午5时左右,才将原告带到办公室处理,期间原告与两名干警发生过争执。

  原告因在派出所期间受伤,诉至凤翔县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被告治安强制行为违法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在诉讼期间经鉴定,原告被评定为七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法院裁定,被告陕西省凤翔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强制行为应确认违法,赔偿原告刘根虎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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