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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两企业空手套白狼 多部门行政不作为

时间:2015-08-25 13:43:11  来源:旅商传媒网  作者:村官 阅读:
之前本报报道了陕西镇安泰鑫、黑窑沟张子坪钒业有限公司损害群众利益及企业违规行为。陕西省镇安县云盖寺镇团二村全村170余名村民联名维权九年之久、相关部门不予处理,涉及县级企业——镇安县泰鑫钒业有限公司、镇安县黑窑沟张子坪钒业有限公司涉嫌侵占耕地、破坏基本农田、毁坏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偷税漏税行为、不通过股东(村民)私自倒卖国家资源、违反《合同法》,坑害老百姓的利益,镇安县各相关部门视而不见。

  镇安县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
  据村民代表梁德友讲,对此事,团二村全体群民推选其为村民代表,自2005年以来先后给省上相关部门送材料10几份、国家信访局12份,这些材料均是石沉大海,县人民政府拒不认可上级传下的材料,假报处理结果、欺上瞒下,没有办法的情况下
  几个村民代表去省政府,镇安县政府派人拦截回来。2013年6月10日在镇安县信访局一局长让派出所扣押梁德友的身份证,目的就是不让出门,直到2014年6月26日在媒体调查时才发还。据老梁讲:他当时把情况反映给镇安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说洪洞就没有基本农田,林业局派人下去丈量时把400多亩丈量为27亩(长草、树木发芽的地方、路面、路里路外不能量)。信访局的局长要打我,派出所扣押我身份证,税务局的让我写材料,我递交了材料至今也没有下文了。
  谁在践踏老百姓的利益
  记者采访得知,两家选厂均是2005年开工,2008年基本竣工,并于2005年8月和镇安县云盖寺镇团二村委会签订了股权分配合同,村委会一份、政府一份、村民代表一份,然而至今不能履行合同。
  泰鑫钒业公司与团二村合同约定8%的股份、青苗补偿费150万元,2008年泰鑫钒业公司将选厂和矿山产权、采矿权以9300万元转让给陕西钒业公司。2006年镇安县黑窑沟钒业公司与团二村约定,(村民集资拉电、修路、前期探矿工程),公司每年支付36万元给村民,至今分文没有。2008年,黑窑沟张子坪钒业公司将矿山产权、采矿权和选厂以7000万元转让给陕西钒业公司。早在70年代后期村民们就由村委会组织村民出资修路、拉电、探矿,当时条件非常艰苦,老百姓硬着头皮去贷款集资,我们当时打探矿洞子是用大锤、钢钎,一锤、一刚钎打下的,后来还请来地质队做资料。直到镇安县人民政府(98)1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团二村的全体村民当时似乎看见了希望,可是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吃住几乎没有着落。两家矿业公司没有让股东(团二村全体村民)同意将矿产所有权倒卖,更没有向国家相关部门缴纳任何税金,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曾经还让梁德友给税务局写过反映材料,后来也没有下文了。
  自2006年起团二村村民就将泰鑫、黑窑沟张子坪钒业有限公司的种种违规行为反映给相关部门,镇安县相关部门不但不处理反而打压反映人。就在昨天反映人再次打来电话说:“镇安县林业局、林业站、林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去调查了,说泰鑫钒业毁坏的红豆杉超过6年了在法律上规定不予追究、泰鑫和黑窑沟张子坪钒业近两年没有再毁林,一旦出现他们会依法追究的,2010年下来丈量时毁林的面积是有资质的没有异议,不存在把泰鑫、张子坪钒业毁坏山林400多亩量成27亩,我们回去再查查当时的记录。”
  记者疑问??
  从2006年团二村全体村民联民就给镇安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市委、政府、省委、政府多次反映请况。反映人打电话说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讲超过法定时效!记者不解,村民们06年至今无数次反映情况,镇安县县委、县政府、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矿管局、安监局、税务局、云盖寺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又是谁将权利玩弄于掌心、毫不顾忌老百姓的死活,9年前时效过期了......镇安县相关部门去现场丈量时,在哪一年,镇安县县委、县政府当时为何做出解决、处理,还老百姓公道?上级政府转发下来的信访材料镇安县县委、县政府是如何对待的?试问谁为违规企业充当保护伞而至群众利益不顾、坑农害民???(记者 张震  实习记者 王仁润)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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