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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党员干部“任性”不得

时间:2015-03-18 09:06:48  来源:陕西村官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商洛新闻网讯:(周衍江)在过去的2014年里,“任性”一词无疑是网络上最热议的词汇之一。“任性”一词的热议即是现实社会独特现象的真实体现,也反映了当前部分党员干部急躁不安缺乏理性行为的客观存在。
其实,我们每名党员干部对“任性”一词都非常熟悉。因为“任性”经常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一味追求成绩,搞建设,一味追求“高、大、上”,忽略客观事实,忽视群众愿望,不实事求是,凭蛮力,凭义气,结果事与愿违,给国家、给群众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种“任性”是冲动鲁莽的“任性”,也是急功近利的“任性”。
    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一人独大,听不进去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做事我行我素,不遵循规则,不实行民主集中制,搞一人“独裁”,做事缺乏科学性,系统性,总把自己的想法当作做一切事情的真理标准,结果事与愿违,事半功倍,甚至“误入歧途”,起不到积极作用,这种“任性”是妄自菲薄,自高自大的“任性”。
    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这样的党员干部: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干工作怕吃苦、怕吃亏,做事总是挑选最轻松的,享受福利待遇却总要最好的;搞工作得罪人的、难处理的都推脱给他人,自己做“太平官”、“老好人”。工作不追求成绩、只追求无过,整日碌碌无为等等,这样的“任性”是一种缺乏责任心,缺乏创新进取、缺乏责任担当的“任性”。
    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还有一种“任性”更可怕,是什么“任性”呢?是丢失自我的“任性”。一些党员干部忘记党的宗旨,失去做人的标准,利用手中的职权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假公济私、徇私枉法,给党和国家造成不良影响,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蒙受损失,这样的“任性”是违法犯罪的“任性”,也是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任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些列反腐倡廉和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党纪,狠刹“四风”,目的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不敢“任性”、不能“任性”,回归理性,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干群联系,自觉地为群众某好事,做实事,做一名人民群众认可和信赖的党员干部。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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