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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1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时间:2015-02-13 22:40:16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近日,笔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根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供销社、省国税局、省银监局《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陕西)的通知》(陕农业发〔2015〕14号),旬阳县仕翔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旬阳县隆科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旬阳县荣胜养殖专业合作社3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类)。据悉,本次陕西省共有140家、安康市共有13家(其中农业类10家、林业类1家、供销类2家)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示范社评定是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立后的首次评定工作,旨在通过国家示范社的评定,让各地合作社“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鼓励各类合作社规范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现代农业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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