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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医疗救助“三保障” 兜实民生保底线

时间:2018-01-29 14:03:29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石泉县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三个保障”把医疗救助惠民政策送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边。

  政策有保障,群众更实惠。2017年出台了新《石泉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在原基础上,细化了救助人群和救助标准,增加了救助类别,重新规定了重点救助、低收入救助、特定救助、因病致贫救助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类救助对象,并将重特大疾病救助划分出来进行单独救助,同时增加了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新办法惠及全县18万余人,并针对其中2万余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充分发挥民政政策“兜底”作用,让困难群众医有所保。

  服务有保障,群众更便捷。大力推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结算模式,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模式,实现定点医院全覆盖,并把医疗救助前移到县政务中心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群众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一次性办理完相关事务,减少了患者到县、乡、村层层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填写申请审批表环节,最大限度简化了程序,使医疗救助工作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大大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

  管理有保障,群众更放心。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台账,认真登记、规范管理,做到有迹可循、有据可查,确保个人救助档案资料齐全。同时医疗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民政审批、财政拨款、金融发钱”的社会化形式发放,县民政局审批后,救助资金将打入救助对象自己提供的信用社存折账号,真正把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对象中最困难的和最急需医疗救助的患者手中,让困难群众看病不再愁。

  2017年,石泉县医疗救助共救助12828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757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8542人,支出救助金141.2万元;医疗救助428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15.8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让困难群体医疗有保障,牢牢兜实民生底线。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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