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挂社会诚信“红黑榜”
8天前的11月22日,榆林社会诚信建设“红黑榜”第八批名单发布,全市列入“黑榜”的“老赖”达到1591名,他们仿佛头戴“紧箍咒”受到联合惩戒。
榆林市从2013年开始评选“榆林好人”,民营企业家方光玉10年内每年出资100万元,设立“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评选表彰美德教师、诚信商户、最美医生等各类道德模范、“榆林好人”。4年来共推荐评选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榆林好人”1665名,入选县区、乡镇、村(社区)和行业的有6000人。他们是370万榆林儿女的杰出代表,是群众身边的“平民英雄”,为榆林成为中国首批爱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增添了光彩。今年5月31日,中国好人榜五月入选名单发布暨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榆林举行,“榆林好人多、好人在身边”的金字招牌唱响全国。
“榆林好人”评选成功入选2015年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案例教材。
受经济下行和民间借贷危机影响,近年来榆林经济纠纷案件急剧增加,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累计受理近7万件,涉案标的210多亿元。这些案件涉及人员多、标的额大、执行难度大,深深加重了社会诚信危机。2015年4月,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8家部门单位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用“红黑榜”管理制度联合惩戒“老赖”,陆续依法公开8批1591名“老赖”(涉案金额11.4亿元)名单。联合惩戒使违法失信之人在吃、住、行、经营等方面处处受限。目前有331名“老赖”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其中72人履行完毕后退出“黑榜”,259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还款总额1.4亿多元。
另悉,榆林市还有79家纳税企业、2家安全生产监管企业、2家旅游行业企业、31家医疗机构和193名终身禁驾等人员被列入“黑榜”,让其失信、违法行为付出代价;165户纳税企业、8家旅游行业企业等登上“红榜”,分享有关优惠政策。
榆林市文明办负责人说:为人为企一样,“好”“赖”各有所报。“我们不能让好人受委屈,也不能让违法失信的企业和人员占便宜”。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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