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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去产能出实招求实效

时间:2016-09-09 09:08:25  来源:榆林新闻  作者:村官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榆林市政府结合榆林实际,制定了《榆林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压、停、退、管”的办法,扎实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通过“压”,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根据中省要求,我市对地方煤矿产能逐一进行核查,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生产制度要求,依照各煤矿原产能的84%核算新产能,并上报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核定全市99处地方生产矿井的产能,由之前的每年15597万吨缩减至每年13101万吨,每年减少原煤生产2496万吨。国家煤矿安监局等部门也对神东煤炭集团在榆林境内的7处煤矿重新确定了生产能力,由9680万吨降至8132万吨,减量1548万吨。

    通过“停”,坚决关停整改手续不全矿井。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的紧急通知》,市县发改、煤炭、公安、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及时下发停工停产整顿意见书,停止了大海则、曹家滩、神树畔等17处矿井的建设生产。同时,对24处超工期建设和超期试运转矿井进行了停工停产整顿。

    通过“退”,有效退出过剩产能。根据计划,我市将在2020年底之前,退出煤矿26处,退出产能1238万吨。从地域分布及所属企业来看,计划退出的26处煤矿中,位于神木县境内的最多,共计17处,榆阳区境内3处,横山县4处,陕煤集团2处。退出过程中,还将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利用财政奖补政策做好职工安置及转岗分流工作。

    通过“管”,确保各项去产能政策落到实处。对于关停的基建煤矿,采取停止供应火工品、限电等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对于压缩产能的生产煤矿,按照均衡生产的原则,要求煤矿明确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及拟采范围、拟出煤量等关键内容,接受监督。市能源、煤监等部门组成了4个检查组,不定期深入产煤县区,现场督促检查;各重点产煤县区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划片包干的方式,逐月到矿检查去产能工作执行情况。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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