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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城区开山建楼危险重重 只见削山建房难见部门监管

时间:2015-04-09 09:43:35  来源:西北在线  作者:村官 阅读:

近日有群众反映:安康市镇坪县城区多处山体,正在被人疯狂开挖违规建房,且部分房屋已建成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一些地段占道施工不顾行人安全,群众多次给县政府反映,违建却依旧如故……  

2015年3月29日,本报记者赶到镇坪县,刚踏入县城,在一座加油站前的路边就可看到,有挖掘机、破碎机等工程机械正在挖开山体、碎石成堆,且在路边没有任何施工安全标语和警示牌,对公路上来往车辆及行人没有进行任何安全保护。  

群众说:这样的情况前面还有很多,就是把山体挖掉然后建设楼房出售,至于合法不合法,不得而知。  

顺着过境线一直向前还有几处也在削山。“镇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由于山体落石严重,围墙及门窗已遭到严重损坏,目前该活动中心用竹芭遮盖,同时也暂停使用,路旁以告示牌也标注此处山体是灾害落石点,不得进入。附近还有县有关部门治理山体时的“美丽镇坪”四个大字。  

再往前行500米左右,还有两处工程机械正在挖山,高中桥头附近也已削山后建有两栋高层,一处封顶11层,一处12层且正在施工。山体被垂直向下切开,楼房距山体不足1米,且两幢高层中间还有渗水和滑落碎石。部分建筑物资的搅拌机堆放在路边,对公路上来往车辆及行人安全带来影响。 

 

2015年4月1日,记者来到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情况反映后,该局一负责人称:“目前,县城过境线的削山建房,都是私人行为,没有取得城市建设的规划手续,是违法行为,已建成的两栋高层,去年局里也下发过《责令停止工程建设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行为。”记者问:“为什么到目前为止楼房已建成高层,并未停工,且城区还有多处正在削山建房,既已确定此行为是违法行为,局里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制止?”该负责人解释说:“局里只有下发《责令停止工程建设通知书》的权利,至于如何制止,法院不受理,我们也是没有其他强制措施。”  

镇坪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此项业务的副局长解释说:“城区多处削山建房情况,我们抓紧调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附近就是自然灾害落石点,我们局里立有警示牌,同一山体前方不远高中十字也有两处高层建筑,削山建房情况也知道,他们也曾有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备案,至于如此垂直开挖山体建房是否安全,我们没有专业资质,不好鉴定。他们没有取得城建局的城市建设规划手续,我们不予审批用地手续,因此也是不合法的”。采访中,记者在镇坪县国土资源局始终未能见到该局的查处记录。  

镇坪县城区多处山体遭遇疯狂削山违规建房,建筑方不顾行人安全不顾房屋选址安全,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同一山体正在治理自然灾害山体落石),谁来保证建成高层建筑和施工居住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此疯狂削山违规建房,镇坪县相关部门是无法监管还是刻意回避?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山采石企业的采矿登记和削山建房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开山采石削山建房影响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情况实施监督,对具体的开山采石削山建房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的安全可靠性实施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开山采石削山建房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削山建房应当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得在洪水淹没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削山建房,避免引发地质灾害。削山建房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批准的设计和相关建设规范进行施工。(记者 贺孝辉 王小平)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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