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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支付宝新规:连续一段时间未登录将销号

时间:2017-08-28 09:25:50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日前,阿里巴巴对旗下淘宝、支付宝平台的服务协议进行了修改,对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更细致的界定,同时规定在淘宝、支付宝平台的非活跃用户在一定时间之后将会进行销号处理。

  淘宝平台方面,此次新增加规定,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淘宝平台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当淘宝网账户符合以下条件时,淘宝将收回用户账号,账户将不能再登录任一阿里平台,相应服务同时终止:

  (一)未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二)连续六个月未用于登录任一阿里平台;

  (三)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业务。

  淘宝规定,一个用户在淘宝网仅能开设一家店铺,淘宝可关闭您在淘宝网同时开设的其他店铺,店铺连续六周无出售中的商品的情况下,淘宝也可依据淘宝网规则关停您的店铺。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为了防止资源占用,如连续12个月未使用您的支付宝登录名或支付宝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会员号或账户,支付宝会对该会员号或账户进行注销,用户将不能再通过该支付宝登录名登录本网站或使用相关会员号或者账户。如该会员号或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支付宝会协助处理。如自开立支付宝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主动交易,则重新核实身份之前,支付宝将有权暂停或者注销该支付宝账户。

  对于个人用户,在出现下列情形时,需完成支付宝要求的相关身份验证:

  (1)办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业务的;

  (2)名下全部支付宝账户项下30天内充值、收取及支付总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3)名下全部支付宝账户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

  (4)使用支付宝服务买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

  (5)购买支付宝记名预付卡或办理记名预付卡充值的;

  (6)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通过不记名预付卡为支付宝账户累计充值超过人民币1万的。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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