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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让“三项机制”成为工作的习惯思维

时间:2016-12-12 19:12:59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如何把这一决定因素激活?榆林市委结合实际全力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徙木立信,立竿见影,从根本上激发干部队伍追赶超越的活力。 

    榆林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带头专题学习省委“三项机制”,市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带头撰写署名文章,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市级部门和县区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广泛调研。创新举措抓好宣传,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对“三项机制”的认识和知晓率。 

    榆林市把“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的制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研究讨论,七易其稿,最终出台了“三项机制”榆林版。实施办法在鼓励激励上提高“含金量”,不仅拓宽了鼓励激励的范围,还进一步明确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政策,特别是在政治待遇层面,提出了干部提拔重用“硬三条”,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被国家或省部表彰的先进个人、基层党建综合考核连续两年全市排名前三位或党建创新工作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优先提拔使用。在容错纠错上突出“可操作”,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内涵、严格执行省委提出“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细化了容错认定程序,明确容错界限,增加了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等方面的容错情形。在能上能下上聚焦“下得去”,聚焦解决干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自身素质作风低下,不守规矩,品行不端”等问题,明确划出硬杠杠。同时,对干部“下”后的出路问题、“下”后再“上”的问题做出了规定,让干部“下”得心平气和、心服口服。 

    榆林市将“三项机制”的运用与平时干部的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在县(区)班子换届中,把一批德才兼备、敢想敢干的干部用在了重要岗位上。14名平时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口碑好、且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干部重用在了县(区)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区长岗位;5名敢于坚持原则、自身过得硬的干部重用到了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岗位;乡镇换届中公开选任28名优秀村官、16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标兵任乡镇副镇长,从乡镇非领导职务中选任4名优秀干部任镇长,从县直部门选任20名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全市通过“鼓励激励”机制提拔重用干部314名。 

    榆林市徙木立信,为敢担当者担当。在县(区)换届中,用容错纠错的办法,分类处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对干事创业者予以容错,保留继续提名资格,毅然重用了9名受处分期满的干部,解开了那些“想干事、又怕出事”的干部的心结。与此同时,榆林市坚决让该“下”的干部下去,因工作能力、人岗不相宜、个人事项报告、考察发现问题和身体健康等原因免职16人、取消任职资格1人、暂缓任用13人,特别是对凝聚力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整体调整,让全体干部认识到市委在“下”的问题上“玩真的,来硬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榆林市将“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长效制度,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实现了“三项机制”与考核评价体系、纪律检查、干部选用工作的“三个无缝对接”,让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工作的习惯思维和常规手段,为榆林实现“两个率先”和“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障。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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