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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绥德县出台办法加强脱贫攻坚考核问责

时间:2016-10-28 09:21:32  来源:榆林新闻  作者:小马 阅读:
    日前,榆林市绥德县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试行)》,明确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从严从实”的考核原则和“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问责原则,对负有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基层组织的相关人员出现的19种情形进行考核问责,全力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县20792户贫困户50793在册贫困人口和120个贫困村全面实现脱贫。

    《办法》明确规定,对各镇党委、政府,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部门、垂直双管单位、其他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和村“两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未完成等5个方面19种情形予以问责。

    《办法》指出,脱贫攻坚问责结果将作为该项工作考评、奖惩及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受到问责处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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