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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大柳塔镇三不拉村露天开采污染严重

时间:2016-01-11 09:11:56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环境保护是我们国家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曾出台措施,对各种污染严厉叫停并要求以地方为主体,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切实履行 属地管理和有效监管职责加强环境保护和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和蓝天碧水共生的社会生存发展环境。

  然而近日,家住神木县大柳塔三不拉村村民不断向本报反映,称大柳塔镇有个“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神雁露采剥离分公司”,至从去年以来,一直在开采着露天煤,生产造成的污染,严重危害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和健康,百姓苦不堪言。

  1月4日,记者前往神木县大柳塔镇三不拉村进行调查采访。
 

  三不拉村环境破坏严重

  在当地村民带领下,记者来到了现场,拉煤的车辆进出频繁,车辆也没有遮盖,给路上抛洒的煤到处都是,在一处山坳内,大型机械正在运转着,一些废弃的煤矸石肆意堆放。

  陕西省神木县位于黄土高于北部,在国家“三北防护林”保护范围内,属风沙地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以前环境好,现在不行了。”大柳塔镇村民讲,在对面不远处,山体被竖切开来,毁坏严重,满目疮痍。
 

  据附近群众讲,短短一段时间,就挖成这个样子,现在造成的“后遗症”已经慢慢凸显出来,地面植被、地下水层破坏较为严重。有群众抱怨:一部分人赚了钱,移居别的地方居住,留下当地老百姓承担环境破坏的后果。

  由于肆意开挖,当地许多老百姓的林地、耕地被占用。“以后地也没办法种了,吃水也成了问题”,当地群众对以后的生活很是担忧。


  环保局查而不处群众不理解

  关于村民反映粉尘污染等情况,神木县环保局又是如何处理的呢?随后,记者来到神木县环保局,见到了监察大队孟副队长。

  当记者提出看下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神雁露采剥离分公司的环评手续时,孟副队长称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神雁露采剥离分公司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批的,我们单位没有这个权力。

  记者:“你们下去现场看了没有?”

  孟副队长:“看了,我们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记者:“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做了吗?”

  孟副队长:“现在公司处于基建期间,还没有做到位。”

  在孟副队长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上分别显示:批复是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柳塔煤矿2号煤三盘区变更开采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25号,批复内容(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控制露天采场.排土场等使用的大型设备采掘.运输.排土作业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对外联络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落煤点等设置洒水喷头喷雾降尘。决定书是神环改【2016】3号,环保局监察大队于2016年1月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道路洒水不及时,扬尘污染较严重。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2条的规定,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4条,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该违法行为,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应当采取喷淋、集中开采、运输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神雁露采剥离分公司在只有环评批复下,却一直大量开采是否合法呢?既然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为何没有见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本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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