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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征地补偿遭质疑

时间:2015-12-16 16:07:30  来源:阳光网  作者:村官 阅读:

    同一家企业,同样是建天然气集气站,但是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对占用村民的土地的补偿标准却相差甚远,有的村民得到补偿几十万元,有的却仅仅只得到几万元,难道同一家企业对不同的村子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吗?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征地补偿标准遭到被征地村民的广泛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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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榆阳区小壕兔乡沙则汗村村民老高向阳光报记者反映称: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于2011年开始征用他家土地23.7亩修建41号集气站,只在2012年给付了两年每亩720元的临时占用土地补偿款,接下来的几年里,在老高多次找征地企业反映协调后,2015年夏天又收到5万多元,并被告知这是41号集气站土地永久性征地款。两次下来,老高总共得到七万多元集气站征地补偿款。按照老高的说法,他得到的补偿款远远没有达到补偿标准标准。而且,中石化在他们村及周围村子建有几十个集气站,每个集气站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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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紧邻的神木县尔林兔镇西葫芦素村的42号集气站,据该村郝姓村民讲:42号集气站也是在2011年建成,共占用他家土地33亩,从2011年开始,每年7月份都有中石化大牛地气田的工作人员到他家签署临时占地补偿合同,补偿金额由开始是的每亩每年1000元,到近几年的2000元。而且每年的补偿款直接打给郝姓村民自己的私人账户,听说一直要持续到集气站土地被永久征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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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距老高家几公里远的神木县大保当镇阿芦太村的56号集气站,记者找到了该村的李姓村长,据李村长介绍:位于该村的56号集气站始建于2013年,共占用土地12亩,村民得到一次性土地补偿款37万元,管理费8万元,共计45万元。这些补偿费用是在集气站建成的当年一次性付给村里。

  对于村民所质疑的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同的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大牛地气田土地协调科的马科长,马科长说:中石化征地直接对接的是当地政府,不会和村民联系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当地政府有规定。记者查阅榆林市人民政府现在执行的(榆政函{2012}73号)文件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水浇地每亩36000元,坝地每亩24000元,滩旱地、梯田台地每亩20000元,坡旱地每亩16000元,林草地每亩7000元,临时用地水浇地为每亩每年1800元,旱地每亩每年1200元,林草地每亩每年1000元。

  41号、42号、56号集气站地界相邻,地貌环境相当,虽分别属于榆阳区,神木县两个区县范围,但都是榆林市辖区,理应执行相同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但是被征地村民得到的补偿却相差甚远,这样不同的征地补偿也遭到当地村民的广泛质疑。

  据互联网检索: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大牛地气田地处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交界地区,范围涵盖陕蒙2省(区)4县(市)9乡镇。气田位于毛乌素沙地东部,地势较为平坦,地面被沙地和沙丘覆盖,天然气资源量8237亿立方米,建有天然气集气站60多个,截至2014年7月28日,大牛地气田累计生产天然气突破200.56亿立方米。(记者 纪尚军)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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