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磷石膏堆积村中 临渭区环保局以罚代管两年有余
“磷石膏”一种固体废弃物,其中通常含有未分解的磷灰石、砷、铜、铅等放射性元素。就是这样一种固体废弃物却在行政村中大量堆放,占用大量土地,记者现场采访时对过往的村民问及是否知道堆放在村中的是什么;物体,村民们有的说是磷粉,有的说是复合肥废料,记者问,你们知道什么是“磷石膏”吗?村民们纷纷摇头。
张岭村堆置的磷石膏固废弃物区 旅游商报 赵孟虎/图
旅游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位于渭南市临渭区向阳办张岭行政村中有大量“磷石膏”堆置,无人管理,长期露天堆放。
李姓村民称:“这个厂子原来是个砖厂,砖厂关闭以后没过几年就有大车夜间从我们村中进进出出,白天从旁边过得时候,气味特别的大,路过的时候总是捂住鼻子,但是这些年过去了,现在这个气味我们已经闻不出来了。”
记者:是什么样的气味如此的刺鼻呢?
李姓村民:酸味,不一样的酸味,反正鼻子闻到就是受不了。
记者:你知道什么是“磷石膏”吗?
李姓村民:“磷石膏我不知道是什么,听厂子里的人说这是磷粉,是生产肥料用过的东西。”
记者:你用过这些“磷石膏”吗?
李姓村民:“我哪敢用,化肥哪里是这个味,人都受不了,哪还有心思给地上料。”
记者在张岭村走访中发现,村民们并不知道堆置在村中的废弃物是“磷石膏”,有不少村民告诉记者,“这些磷石膏是陕化厂生产复合肥后的废料,前一段时间还有车辆往里面拉料,渭南经开区有一个石膏板厂就是从这里拉的料,都好多年了,放在那里到不碍事,不过就是气味太难闻了。”
张岭村堆置的磷石膏固废弃物区 旅游商报 赵孟虎 / 图
11月20日,本报记者将张岭村“磷石膏”所处放映给了渭南市临渭区环境保护局,在该局办公室记者将所见,所闻,一并进行了反映,执法队的朱队长称:“今天是周五,等到周一我让负责该辖区的中队长下去进行核实,等核实完后给你们回复。
昨日上午,陕西各地大量降雨,在雨中旅游商报记者再次来到张岭村“磷石膏”堆置场所查看雨水的流向情况。
在现场记者发现,由于雨水量大,堆置厂所位于山坡的下方,大量的雨水顺着公路流向堆置区,还有一部分通过堆置区的公路直接流向村民的菜地中。在堆置区内记者见到三个就地深挖并用塑料布进行铺垫,防止渗透的蓄水池,可是这三个蓄水池并满足不了堆置区内的雨水流入,其中一个蓄水池中的水已经流满雨水并往外不停地再流,蓄水池中的水普遍成绿色。
磷石膏堆置区旁的集水池 水已变为绿色 旅游商报 赵孟虎 / 图
从堆置“磷石膏”场地的存放现状看,似乎没有对堆置场地进行必须的防渗处理。也许该堆置场地已经按环保部门的标准建造了防渗,防尘等措施.只因“磷石膏”的进货数量过大,超出了原场地面积的处理范围才致使出现了目前的状态。
不过,堆积如山的“磷石膏”上面象征性的进行了防尘处理,但是相当一部分还是裸漏在外面,任凭雨打风吹。用于防尘的黑布已是破烂不堪,也有些年头了。
据悉“磷石膏”是硫酸湿法萃取磷时排除的固体废弃物,我国是磷生产和使用大国,目前绝大部分“磷石膏”露天堆置,随雨水浸出,产生酸性废水,引起土壤、水系、大气的严重污染。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临渭区环保局见到了负责张岭辖区的执法人员,一中队中队长陈瑜。
关于“磷石膏”堆置场所的具体信息,本报记者在陈队长办公室进行了了解。陈队长说:“该厂是一名河南老板开的,曾经给经开区石膏板厂供料,该厂为2013年开始堆置”磷石膏”,初期我们得知情况后,由于该厂并无环评手续,我们对他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停止继续堆置。事后,我们在次在该厂检查时发现并未进行整改,在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继续堆置并且仍然对外经营,我们对他进行了二次处罚。2015年,该厂已办理环评,环评批复号为“渭环批复2015(16)号,时间大概为四月份左右。由于该厂对雨水收集做的不够完善,目前,责令整改,停止经营。”
陈队长给记者看了一份该厂递交的水质检验报告,委托单位为《商丘市维阳区居鑫石膏建材制品厂》,但是记者在检验项目中并未发现磷的检验结果。
记者问:对于“磷石膏”经过长时间的堆置渗透到地下水后会导致水质中磷成份的增高,为什么检验项目中没有磷的检验结果。
陈队长:“该厂委托做水质检验的公司为《西安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做不了磷成份的检验,所以就没有做。
渭环批复2015(16)号中严格要求每季度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对渣场区域地下水及地表水进行监测,并于一个月内将结果报市环保局和临渭区环保局。水质分析项目为氟化物、磷酸盐、PH值。但是记者所看见的水质报告日期为5月13日,并非最新报表,在项目中也未有磷酸盐项目检测值。
临渭区环保局对批复中水质报告的委托单位,检测项目不全等行为并未作出解释,而是对该检测报告很认可的情况下让记者查阅。
张岭村水质监测报告中并未找到“磷”项目的水质监测 旅游商报 赵孟虎 / 图
记者在互联网中查看资料时发现,陕西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标题为《关于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偷排磷石膏问题的查出情况》。
公布中显示,渭南市环保局2015年1月15日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1月22日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偷排的磷石膏堆放场于渭南市临渭区向阳办张岭行政村一砖厂空地。一部分磷石膏是陕化公司向此堆放转移的,另一部分磷石膏是由华县当地农民销售到此堆放场。
渭南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五万元罚款;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对堆放现场清理完毕,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区域排除危害,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貌。
据了解,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偷排的磷石膏并不止这一次,2013年该厂擅自将1000吨左右的固体废物磷石膏倾倒、堆放在临渭区程家蔡郭村310国道南侧,未采取防扬散措施。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陕西省环保厅挂牌督办。渭南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69.8384万元。省环保厅近日再次对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偷排的磷石膏进行了查出,2015年7月初开始向华县瓜坡镇过村东侧堆放场转移堆放磷石膏。
厂区内的磷石膏已堆置山坡之上 旅游商报 赵孟虎 / 图
厂区内的磷石膏已堆置山坡之上 旅游商报 赵孟虎 / 图
行政村中常年堆积大量固废弃物“磷石膏”临渭区环保局以罚代管两年有余-大旅网
那么记者不解,在采访中临渭区环保局称该堆置与张岭村的“磷石膏”为商丘市维阳区居鑫石膏建材制品厂所有。但是,渭南市环保局却对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在此处“磷石膏”等行为处罚五万元呢?
就这样,张岭村“磷石膏”堆置厂在3年内由渭南市环保局、临渭区环保局先后处罚三次。还是不同的两家单位。环保领域的“以罚代管”的实质就是放纵污染,先污染、后治理,这是一种太幼稚和糊涂的有毒环保观。记者对省环保厅通报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偷排磷石膏堆放场所逐步查看,目前仍有大量的磷石膏堆置与通报处。是疏忽大意,还是有意而为呢?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在地方能够“长盛不衰”,与“以罚代管”有直接关系。2013年偷排磷石膏被罚69.8384万元,2015年罚款5万元。仅2015年度内被陕西省环保厅通报两次偷排“磷石膏”。而环保部门的放任自流难道不是“懒政”行为吗?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存储、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志。”但记者在现场堆置“磷石膏”附近并未见到任何标识志。固体废物堆积如山。
看来,环境保护的话题今天说起来像是“螳螂挡车”的童话故事,但是如果有一天胜利了,造福当地百姓铭记于百姓心中。关于张岭村“磷石膏”堆置区是否对地下水进行污染,旅游商报在现场及周边村民家中已经取样,等待权威部门对水质中磷,铅等成份的检测。
本报将继续关注张岭村及周边乡镇“磷石膏”偷排污染等情况。(赵孟虎)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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