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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博园驾校非法占用耕地近百亩 国土局多次叫停未果

时间:2015-08-26 14:34:46  来源:旅商传媒网  作者:村官 阅读:
    2015年8月25日,记者来到了位于靖边县黄河畔村委五组的靖边博园驾校练车场,目睹了近百亩的耕地变成博园驾校的练车场地,并且已经有部分学员在该场地练车,采访了出租土地的部分农户。据村民称:“靖边博园驾校共租赁我们村小组农耕地近100亩,租赁期为10年,550元/亩/年。在未出租之前(2014年),我们在该地种植玉米、麻子等。”
  

耕地已变成练车场地

 


  已被改变的耕地现状


  国土局:相当于立案调查
  随后,记者一行来到了靖边县国土局,见到了该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吕建伟,据吕队长说:“博园驾校位于黄河畔的练车场地属于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我们已经两次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六次口头叫停该项目,但是未能制止该驾校的违法行为,在我们执法的过程中不仅会遇到村民的阻挡执法,同时博园驾校也会和我们打游击战,会在夜晚,周末偷偷施工,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十分头疼,现在关于博园驾校违法占用耕地一事,我们已经相当于立案了,下一步将会呈报县政府,然后拿出方案解决此事。”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面对法律的严格的规定,靖边博园驾校依然我行我素、任意妄为。记者不知道博园驾校有何底气与当地执法部门“打游击”,公然非法占用耕地近百亩。
  驾校作为一个企业,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面对非法占用耕地,职能部门不仅会处罚金,还会影响到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到底是博园驾校有钱任性?还是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支撑着他们的违法行为? (记者 赵宇洁 )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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