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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农商行一负责人姜某 被爆多次收受借款人好处费

时间:2015-08-11 11:18:26  来源:华商网  作者:村官 阅读:

7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榆林市米脂县农商行城关支行负责人姜某担任信贷员期间,多次收受贿赂,否则不予办理业务。8月3日,华商记者联系到发帖人,原来他与姜某共事多年,曾将几百万元现金交由姜某打理,未曾想到被骗,才发帖实名举报。  

办三笔贷款送了6000元现金

网帖称,姜某原在米脂县农商行营业部担任信贷员一职,其借办理信贷业务,多次向客户索要红包。2010年4月,其妻为帮邻居贷款,找到了姜某,但姜以身体不适为由,在家休养。为了尽快办理业务,三人来到姜家中,送了2000元红包后,姜立刻出门受理了该业务。网帖称,自2010年至2011年,通过关系,其共办理了三笔贷款业务,仅向姜某一人就送了6000元现金。  

据这位网友称,在米脂县农商行办理信贷业务,信贷员吃回扣收受红包的事件屡见不鲜,放一笔10万元的贷款,信贷员可获得最低2000元好处费,放一笔20万元的贷款,好处费为5000元,50万则为1万元。8月3日,华商记者联系到这位发帖人,原来他与被举报人同名同姓,且为同乡好友,并共事多年。他称,曾将几百万元现金交由姜某打理,期间,姜某发了大财,未曾想,其仍借信贷员办理业务名义,向其亲友索要财物。  

农商行成立调查组彻查此事

发帖人说,2011年,姜某找到他称,米脂县城在建一小区,可做原始股东入股,届时,可获高昂回报,随后他将200万元交由姜某,双方还打了收条。根据发帖人提供的收条,记者看到,“在米脂县西街二队投资200万元,姜某在总股中占百分之十,姜九林在姜某股中占得百分之二十,用于工程前期投资。”发帖人解释,因与姜某同名同姓,所以在条据中他名为姜九林。发帖人称,2015年6月,他得知姜某在该项目中所占股份小,且早被清退,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后多次与姜某协商。  

发帖人说,姜某曾多次出言恐吓,无奈之下才发帖举报。8月3日,华商记者电话联系到姜某,姜某以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米脂县农商行董事长张志军说,事发后,他与姜某多次谈话,但姜某坚决否认有不当行为。为了将事情调查清楚,该行还成立了由郭姓副行长为组长的调查组,彻查此事。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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