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榆林横山县胜凯煤矿非法开采 侵占村民水地
横山县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胜凯煤矿)的前身是郑崖煤矿,矿址就在我村境内。村内大部分村民就是胜凯煤矿的原始股民。为创建此矿出过力,流过汗,做出了很大贡献。
2009年,在上级煤炭部门的安排下,郑崖煤矿与殿市镇西塔沟煤矿进行整合,成为胜凯煤矿。王耀斌任董事长(2012年8月免去此职务)期间,王耀斌便与省、市、横山县政府、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相关领导勾结,成为利益共同体。大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为牟取暴利,强征强占我村村民耕地,盗取国家煤炭资源(芦殿采区),未经法律途径擅自取消煤矿原始股东资格,鲸吞村名巨额股金。违规过量开采,导致矿区周边村民水源破坏,水量短缺,环境污染,房屋坍塌。开采煤矿初期,违反规定私藏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雇佣黑社会人员殴打无辜村民。对于诸多违法违纪事件。我们村广大村民股民从2012年就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过实名举报,并引发媒体记者关注。《阳光报》《煤炭周刊》《社会与法制》等多家媒体对王耀斌的违法事件进行报道与曝光。但到了县上、因为有关领导“捂盖子”充当保护伞,王耀斌毫发未损,所举报的事情也都不了了之,一路畅通,黑矿继续开办。
2014年,中央大规模的反腐行动让我们村民看到了希望,我们也相信这次政府部门一定能解决我们反映的土地等问题。
2014年8月,我们整理了一份题为“王耀斌私开黑矿、非法储存炸药、雷管、违法违纪侵吞土地,政府部门不作为,官煤勾结,鱼肉百姓”的反遇材料。村民签字后将此材料递交给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谁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将我们的反映情况下放给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又将此问题下放给横山县国土资源局处理。这着实让我们明白了什么叫官官相护、鱼肉百姓。横山县国土资源局属于横山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单位,岂敢查处横山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违法违纪事项?更令人可气的是,2012年已不是董事长的王耀斌,为了个人发财,在已被废除的原矿址内私开黑矿期间,《能源周刊》以《榆林横山胜凯煤矿非法开采》为题对王耀斌非法开采进行披露,责令其停工。但王耀斌仍然有恃无恐,继续生产。当记者问及县煤炭局局长周丕社时,其极力袒护并为非法开采的王耀斌辩解。并言称用他的人格担保。竟然颠倒黑白称王是对的。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此时的王耀斌已不是法人代表。他代表不了煤矿,开采纯属他个人行为。其次,胜凯煤矿也是经过整合,省安监局认定不予开采的报废矿井。怎能说的是对的,不是开办黑矿?由此可见,官煤勾结可见一斑。
王耀斌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地非法办黑矿,说穿了就是他本人是国家的一名公职人员,县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主任,又是县煤炭协会会长。早在10多年前,王耀斌置党纪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于不顾,参与炒作煤炭生产。因此,政治基础强势,有人巴结,与省、市、县一此要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结为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沆瀣一气,结帮营私,残害百姓,损害广大群众股民利益。圆他们发家致富梦。胜凯煤矿又被民间称为横山县领导的“小金库”。因此,每次举报、反映、曝光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可想而知,目前,王耀斌有官员的支持做后盾,一路绿灯,不管弱势的百信如何反映举报,“黑矿”照开不误,畅通无阻。并且,以日产5000多吨的产量进行生产,日收入高达150多万元。原始股民红利分文不给。
在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一批官员的保护下,王耀斌本人在经营煤炭生产过程中,干了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其主要有:
一、强征强占村民土地。
众所周知,胜凯煤矿近年来工业广场占用的土地(100多亩)自古以来就是我们郑崖村民祖祖辈辈一直精心耕作的水耕地,唯一旱涝保收的口粮田。这是所有殿市人民都可以证明的铁的事实。但胜凯煤矿主要负责人王耀斌却欺上瞒下,编造虚假事实,私刻公司公章,欺骗少数村民于2010年3月18日签订了所谓的“征收土地合同书”;2011年6月1日,矿方又与郑崖村部分村民签订了所谓的“和解协议”,并盖上了他们的假公章。于2011年11月2日他们又拟定了一份“征收土地合同书”,让我村法定代表人与横山县国土统征储备中心及我村村民签了字按了手印,试问他们三人能否代表全体村民?自此,胜凯煤矿就以此三份所谓的“土地征收合同书”为据,编造了虚假的“关于横山县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逐级上报于镇政府,县国土局,市国土局,骗取各个部门出具了公告、听证告知书和批复。并大肆在外面土地上乱建、乱挖、乱堆煤和矸石。更可笑的是,据我们了解得知,在2012年到2013年期间,胜凯煤矿又采用狸猫换太子的手段,换里不换面。在镇、县、市各级主管部门已作出了征收郑崖村民土地的相关批准手续下,尽然把矿方提供给各级部门的关于征用郑崖村土地的材料改为征收郭家湾龙义峁山坡地的材料,造成了该矿至今所提供的资料完全是驴头不对马嘴的更虚假资料的现象。据我们所知,强征的土地并没有在省国土资源局挂牌,目前生产纯属非法开采。
我们为什么说他们所办理的手续都是伪造、虚假、诈骗的呢?口说无凭,我们以他们已办理的三个合同件为证(三份复印件),找出其存在的各种问题就可以完全证明:
(一)、我们殿市镇村委会与国土局统征储备中心签订的合同中,错误问题有:
①该合同中把水耕地写成旱平地,林草地,与实际完全不符。
②合同中把我村大部分承包地与我村集体林草地和郭家湾村小组集体林草地混为一谈。
③合同中很明显地用大量手写字填写,该合同本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办理,为什么能有大量的手写条款呢?
④合同中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水耕地每亩11000元,林草地5000元,与实际已付给我们部分村民的每亩2000元×16倍的款额有严重出入。
⑤合同中出现胡振栋、张据成两个法定代表人前后签字,这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事情,一个合同内怎么会出现两个法人代表人?
⑥因合同中所签征收的土地是村民个人承包农耕地,怎能由郑崖三个村民就做主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呢?
⑦合同由郭家湾村组6个经办人的签字和手印怎么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这难道也是合法合规的吗?
⑧该合同并没有填写签字日期。
(二)、郑崖村小组与胜凯煤矿所签订的“征收土地合同书”中的问题:
①该合同中并没有出现我们承包的水耕地,严重违反事实。
②征收费还是补偿费标准概念不清。
③合同上盖胜凯煤矿印章是私刻的假印章。与该公司在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完全不符。
④合同中后附的手写的我村村民小组意见签名和手印完全不知从哪里复制的,我们大多数村民根本没见过此合同,哪里来的签字和手印。
⑤如果是2010年3月18日我们就签订了土地征收合同,为什么2011年我们还签订什么和解协议呢?
(三)胜凯煤矿与郑崖村民的“和解协议”中错误问题有:
①协议中所定征用土地补偿款每亩2000元×16倍标准,不符合国家土地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征用地标准。
②协议中对该土地是否征收为国有土地概念不清,暗藏诱导、诈骗行为。
③该协议中所盖胜凯煤矿的印章也是私刻的假印章,故该合同是无效合同。
④该协议后页所附签名、手印有多人是一个人重签、重印现象,涉嫌伪造合同行为。
⑤协议上所签名人数,只是全村部分人数,与实际法定应签名人数相差太多。
⑥该协议内容中涉及多项事与征地无关,故该协议不能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征用地手续的专项合同使用。
以上如此之多,如此之大的违法事实,足以充分证明胜凯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险恶用心和无法无天的行为。不言而喻,不管是谁,只要知道此情况,一定会联想到官煤勾结的问题。很自然也就会问:在当今社会,胜凯煤矿及主要负责人为什么会这样猖狂,这样胆大妄为?为什么有关部门对此不闻不问,并还顺利地给办理有关手续呢?难道各级主管单位领导都不懂业务、不懂法吗?
为此,我们要求贵厅尽快进行调查落实事情真相,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处理。在当前还未取得任何合法有效建设用地权前提下,立即停止在郑崖村民承包土地上的所有违法违规建设,归还非法侵占我们土地(100多亩),赔偿我们所承受的一切损失,以保证我们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二、胜凯煤矿乱挖乱采,越界开采
胜凯煤矿从2009年整合至今,其主要负责人就不重视技改工作,三四年了主井工程还未动工,正在改造的副井、风井工程也未完成,整体技改工程还未完成20%,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只图眼前利益,不顾广大股民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煤矿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打着技改出工程煤的幌子,在乱挖乱采,搞生产吃现成,2013年11月,一个月就利用正在改造中的副井出煤150000多吨,2014年又以日生产5000多吨的产量进行生产。这样大的出煤量能说是出工程煤吗?他们还将郑崖村庄下的保安煤柱全部采空,致使郑崖村村民一些房屋倒塌、好多房屋出现墙体破裂,给郑崖村村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不安全隐患,他们不按设计方案技改,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全掠夺式越界开采。
对此,我们请求贵厅和相关主管部门尽快对横山县胜凯煤矿现在的非法开采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对责任人严肃处理,以确保我村村民和胜凯煤矿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此情况,2013年5月13日榆林市能源局专门下发了:榆政能函(2013)109号“关于对横山胜凯煤业有限公司停止矿建工程的通知”,对胜凯煤矿非法开采作出了以下四点处理规定:
①责令横山县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该矿的一切工程建设活动。
②横山县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尽快解决矿内、矿村的矛盾纠纷。
③横山县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前对其停止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
④横山县煤炭局要加强对胜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防止该矿擅自复工建设等行为。
但王耀斌仗着政府各部门的保护依然大肆开采,每天采挖煤炭约五千多吨,这实际上是在盗取国家煤炭资源(芦殿采区),而且数量巨大,政府却视而不见。
三、煤矿大肆非法开采牟暴利,村民住房塌陷、水源破坏、环境污染无人管。
王耀斌组织人员大肆开采,导致地基下沉,村民居住房屋塌陷、裂缝,整天心惊胆战;水源破坏,村民饮水困难,煤矿却没有任何补偿费用;环境污染,黑烟,污尘整天弥漫村庄,人居环境极为恶劣。
综上所述,王耀斌违法乱纪情况句句属实,有证可查,在以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强烈要求上级组织:
1.责令煤矿停止非法开采。
2.煤矿返还侵占村民的土地。
3.解决村民的住房、饮水,人居环境问题。
上述举报事项,希望贵部门在查证属实后严肃查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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