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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街头售卖野生动物安全是否过关 专业人士建议应在正规门店购

时间:2014-12-18 16:07:01  来源:阳光报-阳光网  作者:村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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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街头的“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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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猪獾”

 近年来,多种野生动物资源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亡,其中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是造成物种濒危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捕杀的野生动物是否安全也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榆林市街头售卖野生动物的现象十分猖獗,而这些“野味”是否带有病毒市民也不清楚,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小贩街头售卖野生动物引围观

新鲜的野鸡野兔!”只见榆林市古城农贸综合市场附近,一个中年小贩站在三轮车旁,向过往路人推销售卖,不少市民被吸引围观购买。小贩的三轮车上,狭小的空间里密密麻麻的摆着三、四十只野兔、山鸡。站在三轮车旁的小贩正在熟练的剥着兔皮,地上散落着兔子的内脏等,很是血腥。该小贩称,兔肉剥皮的每斤16元,带皮的每斤12元,野鸡、山鸡每斤13元。  

这些可都是野生的,是从山里用‘电网’打的。”小贩卖力地向市民推销他的“野味野鸡、山鸡、野兔可比其他肉好吃多了,味道鲜着呢!还大补!

在后面的走访中,更让人吃惊的是,不光是野鸡、野兔,记者竟然还发现了陕西省野生重点保护动物獾猪(又名“猯子”),商贩称,猯子肉可以治胃病,但是无论记者怎么追问,商贩始终不说货物的来源。

市民:面对街头售卖野生动物  说法不一

就是图吃个新鲜,大鱼大肉吃惯了,买些野味换换口味买到两只野兔的王女士说。

市民高先生说:“我从来不吃野生动物,并不是爱护它们,谁知道他们卖的这些野味上面有没有病毒,非典、禽流感不就是吃野味惹来的祸?”

看着路边密密麻麻的野味,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这些野鸡、野兔生活在大山里自由自在,现在被抓到街头叫卖,看着实在不忍心,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榆阳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售卖野生动物必须办理相关证件

针对榆林市街头贩卖野生动物现状,榆阳区野生动物保护站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榆林市街头售卖野生动物的商贩大多不合法,山鸡、野兔属于陕西省三级野生保护动物,猪獾又名猯子,属于陕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可适当捕杀,持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方可在市场上进行售卖。”

该工作人员还称,合法售卖野生动物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卫生部门办理健康证,最后在野生动物保护站办理经营加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宾馆、酒店等单位非法收购、加工、运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集贸市场非法摆售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其产品。凡非法捕猎、运输、收购、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市民应在正规门店购买野味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榆林市市面上售卖的野味有的是商贩自己捕杀的,有的直接是在专门批发野味的地方进的货。野兔一般是用电网打死的,山鸡是用硼砂和久效磷混合物毒死的,而久效磷是高毒农药,食用这些野味会给人体带来很大的伤害。

人们对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意识淡薄,市民看到街上有野味出售,总想着这些野味应该是纯天然的,纷纷进行购买。但街上售卖的野生动物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途径的检疫检验,里面可能有各种疫病,一旦人们食用后产生疫病和疫情后果则不堪设想。市民应在正规门店购买野味。该业内人士说。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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