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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渭南市公安局推出35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时间:2017-06-09 15:31:37  来源:未知  作者:刘向阳 阅读:

  

  6月9日,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简政放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召开。渭南市公安局各相关部门和20余家省市媒参与。

  “这些新举措部分已经实施,其余的根据实际情况将在12月前陆续实施。”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长高中仓就推出的包含户籍办理、车驾管服务、消防受理程序、出入境管理等35项便民利民新举措逐条为到场的省市媒体作了介绍,并回复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一、进一步简化户籍办理手续

  1.户口迁移实行“零门槛”,群众持租赁房屋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落户。

  2.以家庭户的形式在社区、居民小区、村委会设立集体户,解决部分群众落户的地址问题和无房落户的问题。

  3.放开分户条件限制。年满18周岁的居民可根据个人意愿分户,没有法定住所的一律纳入集体户口。

  4.放开由城镇迁往原籍农村的户口限制。

  5.将落户亲属的投靠范围扩大到父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爷孙、外公外孙。

  6.部队复转军人对年龄问题有异议的,可依据户口底册先行落户,而后提供相关材料予以变更年龄。

  7.群众办理户口可凭出生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及申请,直接办理。夫妻之间因结婚、投靠等原因需迁移户口的可凭结婚证直接办理,不再需要房产证、无业证明和居(村)委会证明。

  8.无户口人员,可直接到派出所申报落户,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登记落户。

  9.将超过5周岁儿童报户审批的权限予以下放,由派出所直接按出生报户进行户口登记,取消县公安局审批环节。

  10.群众可持流动人口登记手续,在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异地办理身份证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

  11.年龄变更、补录等事项由派出所受理,县公安局网上审批,取消市公安局备案环节。

  12.群众在渭南市范围内迁移户口,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手续(如出生证、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一站式”办理,不再需要出具准迁证、迁移证等证明。

  13.外省市在我市务工、经商、居住、求学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损坏后,可以在我市任何一个公安派出所申请异地补办、换领业务。

  二、进一步优化车驾管服务

  14.渭南各县(市、区)车辆管理所全面受理汽车类驾驶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驾驶证核发前的档案资料核查3项驾驶证申领业务,以及国产小型免检汽车的各类登记业务。

  15. 2017年,在大荔、合阳、澄城、蒲城、富平和华阴6个县(市、区)设置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年底前可实现申请人直接在当地进行考试。

  16.县级车管所受理的国产小型免检汽车注册登记业务,档案资料不须向市级车管所移交。

  17.全面推行互联网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官方网站进行考试预约,预约结果将于考试前5日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

  18.开通全市车驾管工作“声讯服务热线”,群众只需拨打965126,即可办理各类咨询、投诉、信息反馈等业务。965126会不定期对群众诉求开展服务回访。

  19.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建立“我来免费帮您办”工作机制。车管所设立了公益性岗位帮办员,群众在车管所可免费获得帮办员的引导、帮办服务,破解了长期以来“车托”扰民这一顽疾。同时,车管所将以循环广播的形式告知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的流程以及“车托”危害等信息。

  20.设立“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站”,群众可在部分汽车销售4S店直接办理临时号牌、预选机动车号牌等业务。

  三、进一步精简消防受理程序

  21.消防检、审、验等相关事项实行异地受理制度。群众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检查等相关业务,可直接到各县(市、区)消防部门进行办理。

  22.缩短工作时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6个工作日,并出具书面审核、验收意见。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出具检查意见。

  23.优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即可,不再要求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24.实行小微企业非重大火灾隐患首次免罚制度。

  25.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四、进一步开放出入境管理权限

  26.下放出入境业务办理权限。从今年12月开始,群众办理港澳台二次签注业务,可直接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7.增加出入境自助签注服务。在市公安局以及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大厅安装自助签注设备,从今年7月起,群众可直接到各出入境管理大厅进行自助签注办理。

  五、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网上预约办理。

  28、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已于5月底正式上线运行,群众进行实名注册后即可在网上进行相关业务查看、预约和办理。目前,有关户口申报、迁户、补录、变更、更正及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等81项业务可在网上预约;看守所羁押人员与家属视频会见等5项监所业务可在网上预约;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可在网上申报;爆破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可在网上进行申报和全流程办理。

  六、进一步明确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能

  29.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严把立案追诉标准,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30.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对涉案财产、账户等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31.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

  32.开通微信报警平台。短信报警已于2016年正式开通运行。从今年7月开始开通微信报警平台,群众如遇紧急情况,在无法接打电话、发送短信的情况下,可通过微信关注“陕西公安110”公众号进行微信报警。微信报警已实现了自动精准定位,并可上传违法犯罪活动的现场图片和音视频资料。

  33.建立被诈骗快速止付机制。渭南市公安局协调各银行单位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建立的“渭南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已正式成立,群众若遇到电信诈骗案件,可以及时拨打110,中心已实现三方通话,中心办案民警会根据受害人被诈骗的具体情况,为受害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指导,协助受害人对涉案账户办理紧急止付,并对涉案账号、电话、网站等采取冻结、封停措施。除过正常的银行汇款、转账业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等)进行转账的业务,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采取止付、冻结措施。

  34.为确保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把工作精力全部用到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服务人民的工作之中,今后凡营业性演出、展览、体育赛事等商务营业活动的维保工作,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主办方应主动与保安服务公司联系落实。

  35、建立110分流减负工作机制。为确保人民群众报警求助能够快速接通,各类突发警情及时有效处置,倡导人民群众有关用水、用电、用汽、用热、环境污染及法律咨询投诉等方面的非警务类诉求,请及时拔打相关职能部门电话或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把110这个有限的黄金资源生命线留给其他急需紧急报警求助的人民群众。

  (刘向阳)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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