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澄城县一派出所交保证金 钱打进副所长账户
派出所让交保证金 账号确是私人账户
澄城县的王先生在今年5月28日因涉嫌案件,被澄城县公安局古徵派出所传讯并留置,5月29日下午给派出所交了5万元保证金后才离开派出所。这5万元中的4.5万元通过自己的农行卡划转到农行的一个账户里,另有5000元交的现金。
王先生告诉华商记者,当时派出所民警带着他到县城六路的农行分理处,通过ATM机给一个账号转账4.5万元,其余交付的现金,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账户是对公还是对私的。
“交了钱后到目前已经5个多月了,派出所一直没有出具任何凭证和手续,后来打听得知,自己的4.5万元打进的是古徵派出所女副所长党某的私人账户。”王先生说,“既然是给派出所交的保证金,咋能让把钱打进值班女副所长的私人账户,交的保证金说到底还是我本人的钱,就是罚没也得有个手续吧!”
虽然事过5个月了,但王先生认为如果不向有关部门反映,不问个合理的说法,他的钱有可能被派出所“黑”了。从10月底开始,王先生到公安局反映了几次,目前还没有给个合理的说法。
公安局督察队确认 保证金确实进了私人账户
11月11日上午,华商记者在澄城县城六路的农行分理处了解王先生4.5万元的去向,一位女工作人员说,已经给王先生查说清楚了,他的钱今年5月29日下午打进的是一个尾号为7479的农行账户,这个账户是澄城县本地的名叫党某的私人账户,其余涉及个人隐私不便透露。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古徵派出所值班领导女副所长党某,但该副所长称,要采访必须到公安局政工科联系,同意后由政工科安排才能采访。
11日下午,澄城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督察队长张健告诉华商记者,10月底接到王先生的反映材料后,督察队就展开了相关调查,初步调查确认,王先生那4.5万元确实打进的是古徵派出所当日的值班女副所长党某的私人账户,另有5000元交的是现金,目前派出所也未出具任何凭证和手续。
“由于5月29日是周五,打钱时已经下午6点多了,当事民警说是临时变通而为,过了周末再补办相关手续,但不知为何到现在还没有补办,督察队现在仍在做进一步调查。”张健说。
古徵派出所:是工作的失误将尽快改正
11日下午,古徵派出所所长张某告诉华商记者,由于办案人员工作的失误,以及在案卷交接过程中不仔细,导致错误连连发生。
张某说,王先生给派出所交的5万元中有1万元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其余4万元属涉嫌赌博非法所得,当时王先生没有那么多现金,银行也下班了,值班副所长党某请示他后,临时把钱先打到党某私人账户,后来副所长党某把钱取出来后交给派出所内勤。
“由于案件涉及人多,有些嫌疑人没有到案,办案时间拖长,加之案件移交其他民警办理时,也疏忽了这5万元的交接。”张某说。
记者问:“能不能让内勤把党副所长交款手续拿来看看?”张某说,内勤今天不在没法看。
取保候审手续啥时间办理的?张某说,当时确实疏忽了,直到今年10月份才发现问题,补办了取保候审手续,但送达时找不见王先生,由村干部代为签字送达。张某强调说,这件事的办案民警、值班所长和派出所领导都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将虚心接受督察部门最终的结论和处理,并立即补办和完善相关暂扣钱款的手续。
据渭南城区一位派出所所长和蒲城县一位派出所所长介绍,公安局关在收取保证金和涉案钱款时是有明确规定的,各县公安局和财政及当地农行都设有专门账户,凭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将保证金和涉案钱款先打入这个第三方账户,并从银行取回两联回执单,一联随附案卷,一联交由涉案当事人,案件在没有审结前,这些钱款和保证金仍属于涉案当事人所有,若要支取这些钱款,必须有涉案当事人身份证件和公安机关相关手续才可,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支取;若有罚没,则必须有正规的罚没手续,银行才能支付转账。
这两位派出所所长同时表示,制定这些制度和政策,就是为了保证案件调查审理期间的公正透明,防止派出所和办案单位私设小金库或私吞涉案钱款,也可杜绝派出所和办案单位的违规、违法嫌疑。
目前,澄城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督察队仍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王培民)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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