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交警开一罚单 存“隔空代签”
时间:2015-10-21 08:57:54 来源:阳光网 作者:村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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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热心读者反映,白水县城自从8月份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行后,有部分外地车辆在白水县城遭遇处罚。10月15日,记者前往白水县城进行实地调查。
按指示标志行驶却被拦下
按照热心市民的指引,记者驾车由该县县城人民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二马路口时,便看到路口右前方立着一个蓝色交通指示牌,指示牌显示直行及左右拐弯箭头,下方有一行文字提醒车辆“机动车各行其道”。至此,记者便右拐进入二马路,随即被在此执勤的白水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要求记者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后,让记者就地掉头,在记者的追问下,执勤交警称记者属于逆向行驶,告知记者要进行处罚。记者表示,是按照指示标志行驶的,交警告诉记者,路口有禁止驶入标志。随后,在交警的指引下,记者才发现,该路段一处墙角下确实有一块禁止驶入标志,但由北向南直行,根本看不见该处标志。而依照蓝色交通指示牌的指引,向左、向右都不行,只可以直行。一位市民建言,此处蓝色交通牌应当移至可以向左、向右或直行的路口。在采访中,一名公安干警坦言:“这个标志牌,外地车辆看到后还真的不好走。”
处罚单上的交警签名怎么会写错呢?
在执勤民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签名为“冯小龙”、“党晓锋”字样,依照该签名,记者在白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亮相台看到,签名为“冯小龙”实为“冯晓龙”。交警怎么会把自己的名字写错呢?
记者仔细对比照片后发现,该“冯晓龙”为正式干警、职务为城区中队副中队长,没有在现场执法。能把名字写错,是因为现场带队人员代签字所致。记者还了解到,处罚决定书上签名为“党晓锋”的为在编非警察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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