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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陇县有药店非法行医多年无人管

时间:2015-04-21 15:09:08  来源:陕西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近期,有群众反映宝鸡市陇县一些乡镇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看病、挂吊针等诊疗行为。群众质疑这种明显属于非法行医的行为多年来为何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4月16日,陕西网在位于陇县八渡镇的陇县陇州医药大厦连锁有限公司八渡药店看到,一位男性老者正在给前来看病的妇女问诊、开药,旁边的木制条椅有两个人在候诊,另一个妇女正在挂着吊针。而在该药店的另一个小房间里,坐在木制条椅上的五、六个老太太也都边挂着吊针边聊天。陕西网在该药店未能看到应该悬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从事诊疗行为的资格证书等。据该药店周围群众讲,这个药店给人看病、挂吊针已经好几年了,一直是这样,附近的群众也常到这个药店看病。

    随后,陕西网又来到陇县卫生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同志讲,陇县卫生局到目前还没有给药店批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药店给人看病应该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他们在例行检查中如果发现有非法行医的行为应该报县卫生局进行处理,如果不报,卫生局不可能对药店进行检查。而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则称,仅陇县陇州医药大厦连锁有限公司在全县的药店就有36家,其他药店、食品行业的也有100多家,由于局里人员少很难监管到位。

   国家《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法规条例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必须取得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的医师必须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并经在中医坐堂医诊所注册的,方可在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草药)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

    这家药店是否具备门诊的诊疗环境,卫生条件、药械消毒、急救措施是否完备,有没有造成细菌污染、传染病传播的医疗隐患?我们期待陇县卫生局和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给群众一个圆满的答复。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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