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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阳光房地产售楼玩忽悠加迷踪 业主房屋瘦身

时间:2015-01-17 13:41:06  来源:华商论坛  作者:村官 阅读:

阳光集团旗下的西安高新区西部大道阳光城林荫天下楼盘销售图纸面积与所建房屋实际面积大缩水,承诺赠送成空话,原有阳台没了,一套房子,实际面积竟与当初销售人员承诺面积少了四分之一还要多。

2014年6月份,田伟(化名)来到了位于西安市西高新的阳光城林荫天下售楼部,售楼人员了解到田先生确需买房时,非常热情地介绍说:来得早不如来是巧,此楼盘房屋早已售完,因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正巧原本买了房子的个别领导担心被查退回了几套,只要田先生能一次性付款,销售价格仍按给某某领导的内部价,且赠送30平米的套内面积等等。田先生提出要看主体已经完工的房屋结构时,销售人员以工地正在施工考虑到安全因素,公司规定拒看实景,只给购买者提供在建房屋图纸。

从图纸上看,田先生对此房子的结构、面积大小均较满意,尽管他当时心存疑虑,可又觉得阳光集团算得上是国内的大型企业,应该是讲信誉的公司。加上销售人员的一番“神吹”,便东凑西借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后,销售方以各种理由却迟迟不能与其签订买卖合同。田先生上门、电话多次交涉无果,对此他深感不解。上网一查,原来自己所购房屋价格每平米比“阳光城林荫天下”网上公布的价格高出1100元。此时田先生方知上当,又多次追问销售人员,答复是网上公布的价格是没有赠送面积的,田先生所买房子赠送30平米,价格是最低的了等等。问到合同时,销售人员说:要经上海总部审批为由拖签合同。几个月后,在田先生的再三追催下,销售人员只拿出了合同的最后盖章页要田先生先签名盖章后才能看到合同内容,说这是西安市房地局与上海阳光集团的规定。此时的田先生早已交完了全部款额,只能跟着销售人员的指令行事。数月后,该销售人员又拿出了一份页码小了3位的合同盖章页,要求田先生重新签字盖章,理由是西安市房地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了修订,并要求业主先签名盖章后方可拿到有又方签字的正式合同。无奈,田先生只好被销售人员牵着鼻子一步步走入陷阱。又是数月后,销售人员终于拿来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奇怪的是,合同里的房屋结构图与销售人员当初提供的图纸有出入,问其因,销售人员答复合同里的图是西安市房地局出的,里面不含赠送部分,他们售出的房子仍依先前提供的图纸为准。

好不容易等到了交房时间,田先生高高兴兴地去收房,工作人员告诉他房屋面积增大了,得补缴差额。田先生要求先看房子再补缴差额款,可工作人员说:公司有规定,要拿钥匙,必须先缴增大面积款及物业费,否则不能发钥匙。尽管物业费比购房时销售人员所说每平米1.5元翻了一番还要多,但考虑到马上就能住新房了,还是缴纳了几千元的费用。让田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的高兴仅仅只持续了几分钟,到实地一看,原来销售方承诺的“巨人”竟是一个“侏儒”。

跟随田先生来到了他购买的阳光城林荫天下39号楼的房子,不说赠送的30平米套内面积没看到,就是与合同里的图纸尺寸及销售人员先前提供的图纸也有很大差距。先前提供的图纸上房屋北面1.6×6的阳台不仅没看到,两份图纸上所标注的屋内走廊均为1.5米,记者粗估了一下,最多0、8米左右,就按图纸上所标数据含两边墙体,走廊也应该在1.3米上下。除此外,房子的外墙瓷砖面高低不平、棱角处缝隙指头可伸入、厨房正门小得身体好点的人得侧身进入、屋外窗台未贴瓷砖、所有窗户均无沙窗、内房门残损、强弱电线路不规模、地面高低不平等等,不敢说此建筑为“豆腐渣”但绝对不具备交房条件。更让记者感到不解的是,宣传单及售楼部四处打的都是“阳光集团”、“阳光城林荫天下”的招牌,可与田先生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关缴费手续中,均找不到“阳光”的字样,而是西安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记者多次联系销售人员想了解情况,可他们总是以各种借口不肯闪面。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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