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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报告(2)

时间:2014-09-30 14:20:05  来源:陕西村官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表3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注: 1.密封源要注明并说明源强(Bq);栏2中放射性活度是指核素年使用量(Bq/a)。
2.密封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3.等效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8871-2002)。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气态单位为mg/Kg;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弃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表4 射线装置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
(二)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三)X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含X射线CT诊断)、分析仪器等

表5 污染源分析(包括贯穿辐射污染)
5.1主要放射性污染物和污染途径(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
5.1.1放射性污染源
⑴放射性同位素
①放射性同位素基本特征及工作场所分级
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新增放射性同位素131I年用量为2.775×1010Bq/a,一般每支释放器中同位素131I的活度约为2.96×107Bq,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日最大操作6只释放器,该企业日最大用量约为1.782×108Bq。
131I半衰期为8.04天,衰变类型为β、γ衰变,在其衰变过程中放出β和γ射线,γ射线的主要能量是364keV和638keV。
表5-1测井工作场所分级及年用量

②放射性同位素来源
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同位素示踪测井所需的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分装、放射性废物处置、释放器运输业务委托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承担,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⑵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原理
石油开采是依靠地下油层的压力将石油采出,随着石油被逐渐采出,油层压力下降,石油不易采出。为此,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油田采用分层段注水的方法来保持地下油层压力不下降。注水时,需要及时了解注水油井中每个层位绝对注水量和相对注水量,这些量需要通过测定注水剖面曲线来获取。利用同位素释放器携带放射性同位素,测井时在油层上部释放,井内注水形成活化悬浮液,载体颗粒直径大于地层孔隙直径,吸水层吸水时,微球载体滤积在井壁上,地层的吸水量与滤积在该段地层对应的井壁上的同位素载体量和载体的放射性强度三者之间成正比关系,通过对比同位素载体在地层滤积前后所测得的伽玛曲线,计算对应射孔层位上曲线叠合异常面积的大小,采用面积法解释各层的相对吸水量,从而可以确定注入井的分层相对吸水量(吸水剖面)。
5.1.2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工艺流程
⑴将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释放器安装于测井仪器上;
⑵将释放器送入井下指定位置;
⑶释放器达到指定位置,打开释放器开关,将放射性同位素131I释放;
⑷同位素释放完毕,将释放器提升至井口卸下收回;
⑸进行测井相关采集数据工作。
5.1.3正常工况
⑴石油测井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131I示踪剂为细小颗粒状(100~300μm),正常工况下整个操作过程131I微球处于密闭环境,不会逸出。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放射性同位素131I微球产生γ射线,由于γ射线具有较强的穿透性,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将对工作人员产生辐射影响。
⑵放射性核素对深层(油层)地下水产生直接污染;
⑶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示踪现场用的废手套、口罩、棉纱等,该放射固废,放射性活度较低但应受控,统一收集后返回承担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剂分装业务的分装实验室暂存处置。
5.1.4事故工况
可能产生的事故有:
⑴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释放器丢失事故;
⑵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释放器在操作过程中的撒漏事故;
⑶含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环境事故。
5.2监测计划和污染防治措施
5.2.1监测计划:
⑴监测仪器
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配备有1台X-γ辐射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还应增加1台表面沾污仪,并按期检定。每个放射性工作人员都配备有个人剂量计。
⑵监测计划
根据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测井作业特点,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如表5-2,公司应严格执行此监测计划,并保存监测记录。
表5-2辐射环境监测计划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内容
监测频次
备注
1
测井现场巡测
X-γ剂量率、β表面沾污
测井作业前、后各自我监测1次
2
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累积剂量
每3个月送有资质监测机构监测1次
3
测井现场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完好性及数量
每月1次

5.2.2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陕西省环保厅要求,该公司已成立了辐射防护管理机构,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辐射安全分防护管理制度》、《放射性测井操作规程》、《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测井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环境自行检查和年度评估制度》、《非密封放射源贮存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⑵该企业有放射性工作人员35名,全部参加了陕西省辐射学会举办的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
⑶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配备有1台X-γ辐射仪用于现场监测,配备有铅手套、铅背心及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各3套。
⑷为每个放射性测井工作人员都配备有热释光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在进行放射性测井工作期间每3个月到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建立有个人剂量档案。公司每两年组织放射性工作人员到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有个人健康档案。
5.2.3放射性同位素测井中应采取的污染防护措施
①测井现场进行分区管理,井场周围20m范围内设置为作业控制区,边界使用布条或绳索围挡,并悬挂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专人值守,除测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②测井中释放放射性同位素应采用井下释放方式,将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井下释放器随同测井仪一起送入井下一定深度处,由井上控制在井下释放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剂。
③释放放射性同位素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确保井口各闸门、井管压力与水流量正常,井管与套管通畅,井口丝堵与防喷盒结构严密后,再按照操作程序释放放射性同位素,防止含放射性同位素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
④操作放射性同位素和扶持载源井下释放器或注测仪进出井口时,必须采用适当长度的操作工具。
⑤测井现场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超过2.5μGy·h-1,有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范围,应划为警戒区。并在其周围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⑥现场测井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专用工作服、帽子、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要做到统一保管和处理,必要时还应使用铅防护屏和佩戴铅防护眼镜。
⑦未用或剩余放射性同位素以及放射性废物必须送回承担放射性同位素分装业务的分装实验室暂存处理。
⑧若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测井时释放器未能在井下正常释放,应更换释放器进行重新注入,不允许在现场对存在故障的释放器打开维修。
⑨每次使用后的井下释放器应送回分装实验室去污、保养,不得在测井现场清洗使用过的释放器。
5.2.4还应采取的辐射环境管理措施
⑴该公司为保证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安全,保证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满足个人剂量限值的要求,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⑵释放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操作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操作;还应为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测井的分队配备1台表面沾污仪。
⑶按照相关管理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建立账目,并建立登记保管、领用、注销和定期检查制度,并应定期清点非密封放射源的种类、数量,做到账务相符。工作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
⑷非密封放射源应存放在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的专用贮存场所妥善保管,不得将其与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放在一起。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贮存非密封放射源。
⑸放射性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先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后要根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定期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应至少保存30年或保存至工作人员年龄满75周岁。
⑹每年1月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报送辐射环境年度评估报告。
5.2.5异地作业备案
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测井作业时,公司应当于活动实施前填写“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先向使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备案。异地使用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在非密封放射源转移出使用地后20日内,先后向使用地、移出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注销备案。
5.2.6辐射事故应急方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公司应结合的实际情况和本报告表的事故工况分析,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⑵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
⑶可能发生辐射事故类别与应急响应措施;
⑷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及人员和联系方式。
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时,公司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还应当同时向当地人名政府、公安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表6 环境影响分析
6.1建设或安装过程和运行(使用)后对环境影响的分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是在释放器与测井仪器连接、拆卸过程中对工作人员产生一定影响。
6.1.1主要作业区域辐射环境现状
公司开展的石油测井项目为流动式作业,不在某一场所长期作业。主要作业区域为陕西境内,因此辐射环境现状以作业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数据为准。根据《2011年中国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主要作业区域环境γ辐射剂量率数据见表6-1。
表6-1 主要作业区域γ辐射剂量率
6.1.2放射性同位素131I测井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增加同位素131I 2.775×1010Bq/a,单口井放射性同位素最大用量约为2.96×107Bq,根据该企业的测井情况,在测井工程中最多约有50%的油井需要二次释放放射性同位素131I,则所购买的放射性同位素131I每年可测井约468口,每年操作释放器最多937次。
该企业与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使用的同位素均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分装,每枚释放器的活度相同,进行同位素测井的区域相同,均为陕北地区。本项目类比陕西省辐射监督管理站对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位素测井现场监测报告:陕辐环监字[2013]第216号(见附件6),对放射性同位素131I测井测井过程中的影响进行类比分析。
⑴释放器表面5cm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1.09~1.81μGy/h。
⑵释放器安装过程人员操作位空气吸收剂量率为0.20~0.35μGy/h,下井过程人员操作为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0.13~0.25μGy/h。
⑶控制区外围巡测空气吸收剂量率为0.11~0.14μGy/h。
一般情况下在,操作人员将释放器从运输车辆搬运到井口,用时约1min,将释放器安装到测井仪器需用时约5min,仪器下井时间约为30min。
根据以上监测结果可估算,若全部释放器均有一名放射性操作人员进行,则人员所接受的年有效剂量约为0.173mSv,低于本次评放射性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控制目标(5mSv)。该企业有3个测井小队可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则每个测井小队的放射性操作人员所接受的年有效剂量还会进一步减少。
根据现场巡测情况可知,在放射性同位素测井的控制区外围空气吸收剂量率为0.11~0.14μGy/h,基本属于本底水平,且在每次放射性测井过程中,都会设置醒目的标识和专人警戒,控制区外围一般不会有公众长时间停留,测井过程中对控制区外的公众人员的基本不产生影响。
6.1.3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分析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131I直接释放于含水层中,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但131I释放的目的层均为非饮用水源地下含水层,一般不对饮用水含水层进行开采。每次测井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较小(约2.96×107Bq),在经过10个半衰期(约81天)后仅剩余2.89×104Bq,基本不存在累积影响,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6.1.4放射性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这些用品可能会受到污染成为放射性固体废物,按每次测井使用1双手套,1只口罩,约0.1kg全年产生量约46.8kg,按照合同约定交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生产测井中心处置。
6.1.5以往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
根据西安摩科兴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资料,该企业每年进行石油测井时间为每年3月到12月初,其余时间不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该段时间内未对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监测。
该企业提供了2013年3.1~12月份个人剂量监测报告,从监测报告可以看出:放射性工作人员在13年9个月接受的有效剂量最高为0.31mSv,低于本次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评价放射性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控制目标。
6.2事故风险评价及应急
6.2.1事故风险类别
该项目使用的开放性同位素131I发生事故的主要类型为:
⑴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释放器丢失事故;
⑵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释放器操作过程中的撒漏事故;
⑶含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环境事故。
6.2.2风险分析
根据前述的放射性事故风险,对于本项目的风险概率最大事故为操作不慎造成释放器中的放射性同位素131I撒落造成操作人员吸入或食物,因此风险评价主要针对该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放射性同位素131I微球为固态颗粒状,一般事故状态下,释放器意外打开造成放射性物质泄露产生放射性粉尘和气溶胶。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采用快速吸收类别估算,在食入(风险较大)131I同位素示踪剂,所致有效剂量为分别为651.2mSv(131I,食入待积有效剂量2.2×10-8Sv/Bq)。因此应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避免放射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
6.2.3风险评价
同位素示踪测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①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释放器丢失事故;;②装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释放器操作过程中的撒漏事故;③含有放射性同位素131I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环境事故。最大概率风险事故为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释放器意外打开造成同位素示踪剂洒漏。放射性同位素131I微球示踪剂是装于释放器源舱中,呈密闭状态,在井下使用电控火炮炸开,一般情况下在地面不会打开,发生此类事故概率很小,只要做好防范工作,严格按照放射性测井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6.2.4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所以必须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⑴公司应制定严格的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释放器运抵测井现场后,应及时进行接收登记,并安排专人看管,防止释放器处于无人监控的状态。
⑵释放器在井下无法打开,应更换释放器重新下入井中释放放射性同位素,禁止在测井现场维修和打开释放器。
⑶释放放射性同位素前,必须认真检查井口各闸门、井管压力与水流量正常,井管与套管通畅,井口丝堵与防喷盒结构严密后,按照常规操作程序释放示踪剂。
⑷制定并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⑸制定放射性同位素事故风险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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