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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 粮食局局长被查

时间:2014-01-05 17:10:21  来源:渭南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渭南新闻网讯:近期,渭南市查处了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和大荔县副县长任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韩城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景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文物旅游局原局长孙某等人受贿窝案等11起典型案件。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集中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及贪污贿赂腐败案件,及时处理了一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

市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坚持原则,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坚决克服等待观望、心存侥幸等心理,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另据通报称,韩城市原政府副秘书长、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文物旅游局局长孙仲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渭南环保产业协会韩城办事处负责人史智理、韩城市煤炭局副局长张顺科、韩城市煤炭局干部樊少义、王玉安等人,违规操作煤矿环评工作,孙仲民收受40万元,史智理收受33万元,张顺科、樊少义、王玉安共同收受7万元,均构成受贿罪。

孙仲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开除党籍、公职,涉案赃款40万元被收缴,没收其个人财产5万元;史智理被判有期徒刑1年,开除党籍、公职,18万余元赃款及丰田轿车一辆收缴国库,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张顺科、樊少义、王玉安3人也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违规所得均已收缴。

2013年12月20日,接群众举报,粮食系统有人公款吃喝。渭南市纪委调查发现,2013年12月13日,市粮食局、临渭区粮食局在“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示范店、经销点授牌仪式结束后,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临渭区粮食局局长左亚军等人在乐天大街某酒店用餐并饮酒,共花费3310元,由临渭区粮食局办公室樊文泉签单记账。此外,由市某油脂公司总经理陈某提供的30张有价凭证(每张价值约75元),经樊文泉发放给参会人员。

2013年12月30日,市纪委决定:给予李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临渭区区委给予左亚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粮食局将所收的有价凭证如数退还,3310元餐费由参与就餐人员补缴。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其他县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目前,其子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已全额上缴,任教训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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