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微信错转13000元后被对方拉黑 这钱能要回来吗?
随着科技提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给我们大伙的生活带来许多便捷,但这种快捷的支付方式也存在一些隐患。最近,家住西安北郊的李先生在微信上遇到一件烦心事,会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
8月26日,记者来到李先生的家中。李先生告诉记者,8月21日凌晨1点45分时,被一个异性陌生人申请加微信好友。等到上午9点24分时,他给女朋友转钱时,点错了头像,结果将原本要转给女友的13000元钱分两笔转给这名陌生人。几分钟后,李先生发现钱转错了,急忙发消息要求对方退还,大约1小时后,对方回应,称自己不点收钱,等24小时后自动退还给李先生。之后,李先生多次提出自己急用钱恳求对方点退还,但对方再无回应。直到22号早上6点58分,在离自动退还剩下两个多小时的时候,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却做了这样的举动。
西安市民李先生:“她把这个钱点了,收款,七点零三分时我给发信息,已经把我拉黑,而且把头像也换了微信的朋友圈也都删了。”
事发后,李先生前往辖区派出所报警。李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这件事属于民事关系,不属于案件无法立案。警方建议李先生找微信平台协调,或到法院对收钱的人进行起诉。
李先生:“跟微信这块联系,打客服电话一直都是打不通的,我们打了有七八次了,微信给我们回过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微信平台)只会合法合规的跟收款方进行联系,至于你想要收款方的姓名,他们(微信平台)不会给你,他们(微信平台)要保护(客户)个人隐私。”
李先生说,虽然微信平台答复自己会给收款方发消息,并让他注意查收相关消息。到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可始终没有消息。那么李先生转错帐对方不归还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同时,在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时如何起诉立案?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收钱这一方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将收取的一万三千块钱退还给李先生,否则李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收钱这一方作为被告,身份信息不够明确,李先生可以申请法院开据协助调查函,由微信公司来协助调查,来调去收钱一方的身份信息,然后由法院通知收钱一方到法院进行应诉。”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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