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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不要随意扔烟头 莲湖最高将罚款50元

时间:2018-08-01 10:51:07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同志,你在公共场合随意乱扔烟头,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你进行处罚”。7月30日,莲湖区红庙坡城管执法中队,对王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持续对公共场合乱扔烟头依法处罚。

  西安市进行“烟头革命”近两年来,政府明令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烟头不能乱扔,古城市容环境有了极大的改观,但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仍屡禁不止。7月30日,红庙坡城管执法中队在自强西路巡查时发现有人随手丢弃烟头,执法人员当即现场取证,并对行为人王某做出依规处罚20元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乱扔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予以清除,处以最高50元的罚款,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在这里莲湖区城市管理局再次呼吁市民群众自觉遵规守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给古城“脸上”抹黑。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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