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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铺开

时间:2017-10-11 10:29:50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近年来,宁强县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利益为中心,以乡村卫生事业科学持续发展为导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总体要求,优化配置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卫生人才、技术、病员“三个下沉”。今年以来,该县在巩固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的同时,坚持以保障农村医疗卫生网底为重点,制定出台《宁强县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一系列配套文件,确定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一体、共同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着力织牢农村医疗卫生网底。

  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核心是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目标是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健康保障能力,关键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提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宁强县确定由各镇(办)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管理。在机构上,按照镇(办)主导、卫生院实施、村委会参与原则,合理设置卫生计生资源,镇(办)卫生院将村卫生室作为派出的门诊部(或单独科室)进行统一管理。在人员上,根据服务人口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实行“镇招村用、全员聘用”制度,受聘乡村医生必须遵守镇(办)卫生院规章制度。在业务上,村卫生室按照镇(办)卫生院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各项业务工作由镇(办)卫生院统一管理,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在药械上,严格实行药品“三统一”制度,配给村卫生室的所有医疗器械由属地镇(办)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实行动态监管。在财务上,镇(办)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建立独立财务科目,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镇(办)卫生院对村卫生室配发的财产、物资分别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在考核上,实行乡村医生绩效统一考核、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各镇(办)卫生院按照县上指导意见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定期组织对村卫生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在村卫生室功能定位上,保持机构性质、业务功能不变,坚持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村卫生室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政府配套经费由镇(办)卫生院统一管理,在法律法规上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村卫生室在镇(办)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承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疗和家庭康复指导和急危重病人初级救护、及时转诊等工作。同时,鼓励有资质的医生到村卫生室多点执业,着力站好守护村民健康的第一道岗。

  健康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农村。宁强县坚持把推进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作为深化健康扶贫的重要路径,紧紧围绕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帮扶及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能力,引导乡村医生进一步增强居民健康守护人责任意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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