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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一村书记违规将群众低保款3.15万占为已有

时间:2017-07-10 11:40:51  来源:礼泉纪委  作者:村官 阅读: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释放对扶贫领域侵占群众利益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日,礼泉县纪委通报4起侵占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1、叱干镇刘家村党支部书记李克平2008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宁某等五户群众低保款共计54345元,一部分以低保款、救济款等名义发放给该村多名群众,其余款项全部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李克平退回了31500元赃款。县纪委给予李克平开除党籍处分。

  2、县农广校原校长徐景云、县农广校原副校长罗毓韬、县农广校唐军等三人,通过制造虚假的《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补助发放表》、《家政服务学员补贴发放表》等发放表,套取国家专项培训资金1159640元。县纪委分别给予徐景云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罗毓韬撤销党内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给予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潭镇夏侯村原副书记陈世锋2016年12月借为村民王某办理冬令补助之机,收取王某现金300元。石潭镇党委给予陈世锋党内警告处分。

  4、史德镇张冉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胥管管,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三个人的低保,2014年至2016年共领取低保金8200用于支付其妻保洁员工资。史德镇党委给予胥管管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反面典型,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不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反腐败的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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