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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西安60人被处理

时间:2017-02-03 09:46:13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2月2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2017年春节期间,在西安市万余民警的努力下,全市刑事警情和交通、火灾事故等同比全面下降。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依法处理60人,收缴烟花爆竹8165件。有效地确保了绕城高速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60人被处理

    今年是西安绕城高速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年。1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就制定下发《贯彻市政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工作方案》,明确了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西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新闻宣传工作,春节前专门制作了公益宣传动画《鸡年西安烟花爆竹燃放提示》,在“西安公安”、“警界视野”等局内微信公众号发布,首日即获得近10万阅读量。
    
    与此同时,警方启动53个治安检查站,严查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警方联合市烟管办,先后对沣东王寺、莲湖小树林、高新紫薇田园都市等重点区域地段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行动;1月17日至19日,全市公安机关连续三天组织治安大清查;为加强清查力度,市公安局还抽调机关1800名警力,春节期间支援禁放区域分局开展禁放工作。春节前,警方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先后依法处理60人,收缴烟花爆竹8165件。有效地确保了绕城高速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

三级戒备相应  每天6000警力上街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启动了三级戒备响应,每天抽调6000多名警力上街执勤,确保了全市“大事没出、小事也没出”;警方还加大了141个巡逻网格和68个警务站、14个长途客运站警务室防控力度;环市53个公安检查站和全市123个武装设卡盘查点按照一级查控要求,盘查可疑人员、车辆,共盘查人员9463人,车辆6227辆,抓获逃犯4人;为方便群众办事,全市19个户籍窗口节日期间照常开门办公,为群众办理各类相关证明、证件。
    
    节日期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427起,同比下降44.9%,破案31起,同比上升63.2%,抓获犯罪嫌疑人93人,同比上升86%。其中,“两抢”案件11起,盗窃案件315起,诈骗案件25起,同比分别下降48%、50.5%、90.7%,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先后破获了周至“刘荣富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

春节期间 火车、汽车站增设执勤点

    为确保春运安全,西安市公安局在火车站、北客站、解放路、地铁沿线以及四大长途汽车客运场站增设了春运安全执勤点、服务岗13个,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甩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打击处理“黄牛”5人,处理违规营运10人。春节期间,交警支队在曲江服务区、汉城服务区等地设置5处交通事故快处“春运护航”服务点,快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在城市东(灞桥大队)南(雁塔大队)西(莲湖大队)北(未央大队)四个城市出入主要道路,设置春运车辆安全检查站,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共检查长途客车7810辆,排查隐患车辆1288辆;每日9-23时,对进入回坊地区的7个入口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最大限度的缓解拥堵,确保了20万余名中外游客的安全。春节期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489起,死亡7人,受伤130人,同比分别下降9.11%、46.15%、0.76%,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问题,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春节前,警方还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紧盯道路交通安全、危爆物品和大型活动安全、消防安全和单位内部安全4个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共检查各类从业单位及场所4770余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93处。春节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59起,财产损失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5%、36%,无人员伤亡。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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