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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设“诚信陕西”

时间:2017-01-09 09:29:49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体制机制,加快“诚信陕西”建设。

  在褒扬诚信方面,《意见》强调,加强诚信典型选树推介,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省诚信典型“红名单”信息系统,完善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各地、各部门和相关组织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要落实行政审批便利措施,给予公共服务倾斜,帮助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对诚信主体加大扶持力度。结合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主体,办事部门可先行受理。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商业销售机构对诚信主体给予贷款利率、财产保费优惠或提供便利化服务。

  在惩戒失信方面,《意见》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失信惩戒,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联合惩戒。全面建立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从严审核或限制市场准入,限制上市融资和享受政策支持,将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列入“黑名单”。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在“信用陕西”网站建立全省失信投诉举报服务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公众对企业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或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意见》要求,各地、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在2017年1月底前,出台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规范,细化各行业、各领域纳入“红名单”和“黑名单”的具体范围,梳理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的具体事项和工作流程,明确联合激励惩戒的强制性、推荐性具体措施清单,及时上报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发布。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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