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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汽车自燃等事故频发 陕西交警发布夏季交通安全20条

时间:2016-07-03 09:07:18  来源:西安新闻  作者:村官 阅读:

7月1日,记者从省公安交警总队了解到,入夏以来气温升高,我省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中自燃、疲劳驾驶等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省公安交警总队专门发布夏季交通安全20条。

1.夏季车辆易爆胎,请注意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和轮胎气压,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应及时更换,轮胎气压不宜过高或过低。

2.夏季来临,请及时检测车辆蓄电池,避免蓄电池的电极和内部零件在高温下氧化,导致蓄电池缺电,损害发动机性能。

3.夏季气温高,谨防车辆自燃。请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

4.夏季雨雾天多,请提前检查刮水器,刮水片如有裂纹,会造成雨水刮不净或刮水器异常抖动,影响安全驾驶。

5.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夏季驾车出行,请勿贪图舒适和凉快而不系安全带或穿拖鞋驾驶、边开车边吃冷饮等,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6.夏季天气闷热,容易心情烦躁,请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

7.陕西高速公路禁止7座以上客车在0时至5时通行。

8.客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它们的数量和质量都必须符合要求,司乘人员要能熟练使用它们。

9.驾驶长途客车,请注意停车休息。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0.气温超过36℃,建议客车、危化车落地休息。若你人、车安全,你会有更多的机会赚钱,何必在乎那几个小时。发生车辆自燃、碰撞起火,司乘人员的第一要务是把车停在安全位置,打开车门或车窗,疏散乘员。

11.驾驶客车请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夜间行驶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超过白天正常限速的80%。

12.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13.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要长时间占用内侧车道。

14.夏季驾车易疲劳,请保证睡眠充足,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习惯睡眠时间行车。

15.行车途中长时间使用空调制冷,会造成密闭车厢内空气混浊,容易头晕倦怠,宜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气,保持良好通风。

16.夜间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17.雨雾天能见度降低,驾驶车辆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18.在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19.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着前车路线行驶。遇有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请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一次性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20.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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