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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村民十几年退耕还林款不知去向

时间:2015-10-19 08:59:21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日前,延安市延长县七里村镇杨家沟村村民刘正林反映,自己从1999-2015年来的50亩退耕还林款被他人冒领至今未领到一分钱。

  还原事件真相

  2015年10月15日,记者来到延长县七里村镇杨家沟村见到杜某了解有关刘正林退耕还林的事情原委。杜说:经村委会目测为三亩的荒坡地,承包给刘正林。这块地承包多钱,由于时间久远已记不清。刘正林在退耕还林时开始种树,至于刘正林的退耕还林款自己也不清楚。目前刘正林的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途径王某家见到王某了解刘正林退耕还林款事由,王某称:退耕还林款公摊没有依据,目前承包合同依然有效,前任村长组织村委会拍卖荒山荒坡将该地承包期为50年拍卖给刘正林时间久远不记得拍卖金额,刘正林的承包地在合同期有效内,村委会将刘正林的退耕还林款进行公摊分配给村小组。

  事件原委纷杂

  根据上述情况,记者来到延长县七里村镇政府见到朱书记说明来由。朱书记说“我是元月份才调过来有些情况我不太清楚,今年6至7月份刘正林来镇上反映过自己的情况,镇上组织人员到杨家沟调查。经查,1994年杨家沟村进行了公开承包集体土地。刘正林承包了该村寨子山3亩荒山,刘正林所填合同书上的签字,手印都不是刘正林本人所为,本人当时不在现场合同书内容也与他实地指界不符,刘正林合同书土地类别为荒坡,不否合退耕设计界,四至界线有误,合同四至为东至下公路,西至胡家村地界,南至百家角地界,北至果树地。实际四至为:东至果园,西至胡家村地界,南至底公路,北至黑龙寨峁;合同面积不符,合同内承包亩数为3亩,本人所致界限范围近50亩。刘正林所交承包费是按3亩所交,所以村集体只认合同面积,属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

  朱书记说:自己对杨家沟的有些情况还不是很了解。叫来杨家沟村书记周亚辉说明情况。

  无心之过犯大错

  周亚辉表示,刘正林承包地时我在当兵不知道刘正林承包一事,1999年退耕还林种树他不清楚。公摊刘正林退耕还林款时根据村民自制原则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公摊刘正林大约20.8亩退耕还林款。周称“刘也参加了这次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公摊自己的退耕还林款,如果刘不同意十几年来也未提此事,当时我也不知道刘正林有承包合同酿成大错,我是村支部书记有分管工作。我们大队有杨家沟村,严家湾村,雷家村,他们的财务都是单独核算。自己不了解当时的土地承包情况。这次村民表决大会没有任何书面材料,我们这里基层多年来都没有会议记录这一说,都是通过举手表决。这也是农村支部工作的现状,我无法证明是否当初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刘正林退耕还林公摊的事。当时刘正林所在的杨家沟村是张代万是村主任,在工作中也没有提及有关刘正林承包土地的事项。证实该次会议是1999年秋季召开。

  事态最终发展如何,本网(报)将继续密切关注。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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