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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一信用社主任私自截留村民救灾补助款引质疑

时间:2015-09-24 14:34:06  来源:中国联播网  作者:村官 阅读:

   延长县张家滩镇上罗坪村王思发老汉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存在当地农村信用社的4000元灾后重建补助款不翼而飞,这些平时在电视、媒体上发生的桥段,今天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2015年8月底,王思发老汉被镇上领导告之,村民打罕井给补助2000元钱,让他提供信合帐号。老人急忙在家翻找到存折,到张家滩信用社查询,发现存在里面的4000元政府救灾补助不见了。王思发一下慌了神,咨询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说让他好好想想,是不是取走了?后经王思发反复问询,信用社工作人员说钱被他们主任梁光斌取走了!
  张家滩信用社:截留村民救灾补助金充考核
  9月22日下午4点,记者在张家滩信用社见到该行主任梁光斌,他说中午给县上领导行门户,来迟了。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梁光斌取出一张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的收回贷款凭证,上面显示王思发1997年12月28日在联社有一笔17000元的贷款,期限是一年,偿还本金4000元。梁主任说,为了尽快完成信用社考核任务,元月30日他电话给王思发沟通好,达成共识,信用社扣3000元,后因柜台工作人员王刚感冒误操作成4000元,梁光斌本人表示愿意借钱给王思发一千元。此后,王思发也一直没来信用社借钱。
  

  王思发:不知信用社扣款这回事
  对于信用联社贷款一事,王思发说时间已经很早了。他记得是1991年,他从信用联社贷款5000元,后来联社经过几次划转变成了17000元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信用社主任梁光斌给他打电话说,要把救灾补助款4000元扣下还贷款,他因为家庭生活拮据,又临近年关,一直不同意,随后此事就不了了之。谁知,今年 8月份,自己急用钱,到信用社取钱,折子上的4000元就不见了。
  无独有偶,同样是盖房救灾补助款,和王思发同村的王思成也有同样的经历。2014年12月份,政府给他家的盖房救灾补助款11500元,直到现在也被信用社主任梁光斌扣留着。王思成说,自己银行也有一点贷款,没想到政府给的活命钱信联社也截留了。
  

  挪用截留救灾物款已触犯刑律
  2013年8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延安市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意见》要求抓紧修复重建损毁住房。灾后民房重建要与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相结合,避开洪水、滑坡等危险区域。对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中省和市县每户补助30000元,延长县张家滩镇王思发等诸多村民家庭就给补助了30000元,让人没想到的是,信联社为了充考核任务,竟然动起这笔救命钱的注意。
  9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延长县信用联社采访,高小鹏理事长说,如果真是基层网点挪用截留还贷,他们会调查处理。
  张家滩信联社挪用村民救灾补助款的做法是否违规,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罚?记者今天看到的是一个王思发现象,延长信联社诸多网点是不是还有多个李思发、张思发现象?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
 

  相关链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应予追诉。(记者 罗青)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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