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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淳化信用联社集资修建信合大厦是否合规

时间:2015-06-10 09:13:56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村官 阅读:

陕西淳化县信合大厦总建筑面积23083平方米,高达23层,号称淳化县标志性建筑工程。不过,该工程缘何在建设初期就遭遇各种质疑,中国商报记者近日接到该县读者反映,按理说盖楼很正常,缘何出现那么多的这样那样的理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未竣工的淳化县信合大厦

读者质疑:是否领导意志掩盖法律程序?  

据公开资料显示,淳化县信合大厦位于淳化县城南新街(原淳化县种子公司所在地),该工程于2010年开始征地筹建,2011年3月开工,计划工期600天。工程建筑总面积23083平方米。其中地下1904平方米,地上2117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三层。其中:地下一层设计为人防工事、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和热交换系统等,一至三层为机关办公楼,四至二十三层为住宅楼。不过,该大楼修建远超计划工期,目前仍未完全竣工。  

有报道称,淳化县领导在信合大厦建设手续未批准前多次施压,要求工程开工。而按照管理权限,淳化县信用联社应上报省市直接主管上级,得到批准后方可按程序建设。但是省市信用联社并未批准……,淳化县信用联社负责人只给他(陕西省信用联社咸阳办事处)进行过口头汇报,并说县上领导催的很紧,让尽快开工……  

淳化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称,该项目手续合规,并出示了相关资料文件。目前淳化县住建局已经对其工程进行了验收,“一切都是合法合规的”。  

读者质疑:是否变相修建“楼堂馆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淳化县信合大厦用地面积8023平方米,用地性质“商服、居住用地”。资料显示,淳化县信合大厦1—3层机关办公楼资金来源为信用联社自筹,其余住宅楼为集资修建。淳化县信用联社工作人员称,该大厦4—23层的住宅楼有100多户,“已经交了钥匙”。  

多位淳化县官方人士称,淳化县信合大厦立项,修建均在十八大以前,不算“楼堂馆所”。事实上有关“楼堂馆所”禁令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当时国务院就颁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此后,1997年、1999年、2003年、2007年、2009年,中央多次下文强调管控“楼堂馆所”。  

2013年7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指出,“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并指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读者质疑:是否集资建房?

建住房[2006]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指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资料介绍称,淳化县信合大厦计划投资7826万元,其中办公楼部分为单位自筹,住宅楼部分为职工集资。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些党政机关、地方政府、特别是一些非贵即富的企事业单位,以替政府分忧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为幌子,大上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或以各种变相方式购买住房再低价卖给职工,但受益者大部分是已分过房子,或是早已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其中巨大的差额则由单位补贴。“这应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要避免成为新的福利分房、造成社会分配不公、资源占有不平衡、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  

有关社会学家认为,违规、超标集资建房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表面是为职工住房解困,实际是部分机关单位负责人钻政策空子,套取国有资源为小团体和个人牟利,招致意想不到的民怨。  

当地群众讲,修建这么豪华的信合大厦,还不如把这些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并称,里面有县领导参与其中,并在信合大厦内拥有多套住房。对于上述一系列问题,记者在淳化县信用联社办公室电话联系联系了赵主任(音),对方称,“这件事纪委,检察院已经调查过了,要采访去采访纪委,检察院!住建局!我们不接受媒体的采访”随后挂断电话。  

对于这一现象,记者继续关注。(记者 刘斌利)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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