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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矿建三十六处富县一在建项目 疑隐瞒矿难

时间:2015-05-21 09:48:44  来源:西北在线  作者:村官 阅读:

    5月3日,本报接到富县直罗镇当地群众来电反映:中煤矿建三十六工程处承建的中国华电集团控股单位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旗下芦村一号煤矿在井下建设时,发生了一起安全死亡事故,死者叫强小红,家是子长人,事故发生后,作为施工企业的中煤矿建三十六处没有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汇报,而是隐瞒事故真相,偷偷把死者运到外地和死者家属私下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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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当地群众反映情况后,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5月4日,记者在当地知情人的引领下,来到富县直罗镇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旗下芦村一号煤矿建设工地进行调查取证。在离芦村一号矿井不远处,工人住的彩钢房里见到了两位刚下井回来的工人师傅,为了怕工人师傅引起怀疑,记者声称是给工地送材料的,找不到人,进来讨水喝,打消了工人师傅的疑虑后,在随后的攀谈中,一位王姓师傅(化名)终于说出了口:“矿难是2015,1.8发生的死者叫强小红,家是子长县栾家坪乡强家坪村人,那天我也在井下作业呢。”
    “当时出事时,好像是下午4-5点,强小红是井下皮带班司机,不知咋么把人给绞进皮带里了,送到医院已经抢救不过来了;听说过后把死者强小红偷偷拉倒咸阳和死者家属处理的。”在一旁的马师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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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记者驱车来到子长县城郊,见到了死者妻子方某,方某悲伤的告诉记者:“她丈夫事故处理后,她和还没有成家的儿子搬到县城郊区住下,为了填补家用,准备找个活干;事情发生后,矿方给我们家属赔了九十多万元,还给我们家属了一份《关于芦村一矿项目部“1.8”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方某告诉记者。
        5月7日,记者来到富县直罗镇芦村一号煤矿中煤矿建三十六处芦村一号项目部,找到了该项目部经理刘延刚,记者向刘经理说明了来意,刘经理告诉记者“你们反映的这起矿难事故,我们这里没有发生过,我们项目主要负责煤矿井下建设,你们有啥事,去找建设单位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去。”
      记者来到离该项目部不足一公里的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见到了指挥部马副经理,记者亮明身份说明了来意,马经理告诉记者:“这起事故,我们建设方没有收到施工方的上报,我们不知情,这起事故应有他们项目部负责,他们是负责矿井建设单位,他们不负责,却让来找我们指挥部,你们再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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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来到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见到了高副局长,并通报记者调查芦村一号煤矿死亡事故调查情况,高局长告诉记者:“局长今天县上有会,回来了我马上汇报,然后派人下去调查,今天是星期五,怕今天来不及,明天后天是周末,下个礼拜开始调查,一个礼拜内给你们答复。”
      5月15日,记者接到了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副局长的电话答复:“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主管煤炭的工业局成立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今天我们接到工业局汇报,我们富县这边的煤矿属铜川矿务局负责管理,有安全事故也是由管理局牵头调查处理,最近矿务局也接到了关于这起矿难的举报,也对芦村一号矿进行调查核实,事故还在调查中。煤矿事故一般发生后,主要是由煤炭监察部门牵头调查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如果需要,煤炭监察部门会通知我们协助调查。”
      关于富县芦村一号煤矿隐瞒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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