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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一规划的停车场成了超市 延安交警开罚单

时间:2015-05-13 10:07:40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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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对于市区违法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用途。在检查中,交警部门发现文一村超市综合楼地下负1层原本规划为车库,却在开办超市,被责令限期整改后并未恢复。对于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文一村要求开听证会,却并未到场。

  规划的停车场 5年间一直在开超市

  2014年10月开始,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延安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始对延安市区违法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用途。在检查中,交警部门发现,文一村的集体财产超市综合楼存在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违法行为。

  据悉,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文一村超市综合楼位于文化沟沟口西北侧,建筑物有地上13层、地下1层,该楼于2007年建成,按照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图纸,该楼地下负1层为车库。2007年12月31日,文一村将地下负1层对外租赁,承租人于2008年开始在该楼地下负1层开办“福润超市”,并一直经营至今。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2014年12月8日,延安市城乡规划局与延安市交警支队向文一村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2015年1月8日前恢复文一村超市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停车场的原有用途,但文一村截至目前尚未开展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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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标准每平方米每天5元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于这种情况,处罚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5元。4月23日,交警一大队对文一村超市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停车场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行为立案办理,根据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图纸以及对文一村法定代表人周某的询问笔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这是2014年5月1日起该《办法》实施后延安交警部门针对此问题开出的第一个罚单。周某主动提出,对于罚款事宜要开听证会。之后,交警部门向村委会发放了举行听证通知书。

  5月12日15时,听证会如期开始,但是周某并未到场。根据规定,周某在并未委托别人、也没有申请正当理由终止听证的情况下缺席,只是电话声明无法到场,则视为放弃听证。交警部门拟对文一村做出行政处罚。据了解,根据规划局提供的证明,文一村违法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占地面积为1200余平方米。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展开恢复地下停车场原有用途工作。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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