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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动“摩的”遭遇执法难 您有何建议?

时间:2015-03-25 09:27:28  来源:网络  作者:村官 阅读:
    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电动“摩的”安全系数低,事故多发,加之经常不按交通规则行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在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更带来了大量安全隐患。近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交警支队,发现这类电动三轮车、电动“摩的”从生产到进入市场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存在违法现象。
西安市交警支队碑林大队停放查扣电动“摩的”、“黑三轮”的临时停车场。
 
    电动“摩的”应从生产环节管起

       东木头市紧邻钟楼商圈,骡马市的南口就开在这条路上。据一位附近居民介绍,每逢下班时间和周末,东木头市的车流、人流量都非常大,而且在这里等着拉客的三轮摩托、电动车也非常多。“就没见过不堵的时候。政府把这条路改成单行道,人家三轮、摩的才不管你呢,横穿的、逆行的,想咋走就咋走!”
三轮“摩的”的见缝插针让西安市东木头市原本就狭窄的道路拥堵不堪。
       调查中,多位受访者表示经常看到载客的三轮摩托车、电动“摩的”的违规行为:闯红灯、逆行、随意急转弯等。一些电动“摩的”还在主要干道强行超车,穿梭于轿车、摩托车、货车之间,险象环生。同时,这些车辆违法占用大量道路资源,为了争抢客源聚集在医院、车站、超市等周围,大大降低了道路通行率。

       加之车辆被改装,车后经常搭载多名乘客,行驶中“黑三轮”很容易出现翻车、追尾或失控,因而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与“黑三轮”关联的事故一直占较高比例。

       西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冯勃对记者说:“近些年我们对于这类车辆的整顿从来就没有松懈过,但交警的道路执法只属于末端管理,严格地讲,这类‘黑三轮’、电动‘摩的’从生产到进入市场流通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存在违法事实。”

       就拿电动车来说,目前西安市道路上的电动车有100万辆左右,根据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事实在全国很多城市,电动自行车超标超速现象很普遍。在西安市柏树林十字,一位骑着电动车下班归来的徐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每小时开个三四十公里吧,现在的车基本都是这个速度。”

       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2亿辆,而这其中绝大部分为超标车。“不少企业非法偷改、提高、加大功率,有的电动车时速甚至达到80公里。”冯勃说,“这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目前在西安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的时速基本都超过20公里,都属于超标。而根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3条规定,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是被禁止上道路行驶的。”

       再说载客拉人,根据《条例》第38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也就是说,无论是营运还是市民个人使用,电动车上路,除驾驶员外,是不允许搭载年龄十二周岁以上的乘客的。

       然而电动车在设计上就设置了载客的座位,这给交警执法中造成困惑。就有群众提出质疑:“法律明文规定电动车不能搭载成年乘客,为什么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别说两个成年人,就是三个都能坐下?”

       “这就是前端管理的各个环节没有得到落实,导致所有问题都暴露在我们交警执法的末端管理中。不是交警不想管,不能管,而是力有未逮。”冯勃说。

       交通执法面临现实难题

       在治理电动“摩的”“黑三轮”的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哪些现实难题?

       西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冯勃说:“首先,存量太大,交警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罚款、扣车是我们当前主要的惩罚措施,但我认为这些手段并不能治本,有些时候甚至会让一些群众对我们的执法产生抵触情绪。针对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路政、工商、公安、民政、残联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仅靠交警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独木难支。”

       “其次,跑‘摩的’生意的人,大多属于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体,其中还有不少残疾人,对于其中很多人来说这就是他们一家人的经济来源。在执法过程中,当这部分人受到处罚的时候很容易引起情绪失控,甚至出现一些极端对抗手段。”

       冯勃希望交警部门的管理执法能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就治理“摩的”这件事来说,仅去年就发生了多起因逃避、抗拒执法,致使交警负伤的恶性事件。“就在去年12月19号,我们新城大队解放路中队的民警在解放路——东五路十字执勤时,准备对停靠在路边正在下客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加装车棚)进行盘查,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发现民警后加速逃离,将执勤民警在地上拖拽一百多米,导致民警小腿骨裂,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把交通秩序管好是我们的职责,这不是为了一家一户,而是为了让全社会共同受益,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不只是管理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是当下电动车“摩的”和三轮摩托的真实写照。

       “咱的交通规则现在也就能管住汽车,闯红灯、逆行、违停、压线都给你拍照罚款,但你能把三轮车、‘摩的’怎么样?人家连牌子都没有,你摄像头拍什么?人家一溜烟儿跑了,交警一个一个去追么?”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说。

       据调查,大量三轮摩托、电动“摩的”无视交通规则的肆意行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但在这些非法营运车主眼中,“无视规则”是他们天生的优势。地铁二号线大明宫站外,正在等活儿的“摩的”司机一语道破了天机:“现在西安这么堵,出租车又不好打,所以咱‘摩的’才能有这么市场。你别看现在,坐摩托风大很冷,但每天还是能拉几十趟。只要是能走人的路,咱电动车都能走,唰唰唰的,快得很!”

       冯勃也认为,三轮摩托、电动“摩的”非法营运,并非一个执法管理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摩的’的屡禁不绝,根源在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公交线路设计不合理,40分钟都等不来的公交车还叫公交车吗?西安现在有12000辆左右的出租车,但这远远不能满足西安这个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老百姓等公交等不来,打车打不上,这就给黑三轮、‘摩的’留下了大片生存的土壤。”

       社会保障和解决就业的不充分也是一个深层次原因。“我们上路的同志几乎每一天都在和这个群体打交道,也深知这个群体的经济状况大多属于社会底层,其中还有为数不少的残疾人。这部分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就业,缺乏经济来源,有些残疾人甚至面临生存危机。面对这个投资小、见效快又不用上税的行业,他们趋之若鹜是可以理解的。”冯勃说。
     根治电动“摩的”城市病,您有何建议?

       西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冯勃:我认为要根治这个“城市病”关键在于解决好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加大力度发展公共交通,调整、改良、增加公交线路和车辆数量,增加出租车数量,这些都可以考虑。当老百姓出门不再这么困难,这类“黑三轮”“摩的”的市场自然就会缩小,此时再配合上各部门的管控、治理,相信一定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难题。深圳、武汉、上海等地的治理效果都非常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手机微信网友飘倦的云:三轮摩托车的大量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更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希望政府的这一次集中治理可以坚持到底,不要今天严打,明天放任,这样是不会有效果的。

       手机微信网友小菊花:治理黑三轮和电动摩,我个人是非常支持的,但政府应该多多考虑好这些人的生存问题,这些人中有残疾人,有失业者还有老人,做这一行,他们也是为生活所迫。

       新浪网友高楼大厦:城市要发展,黑三轮和电动“摩的”注定会被淘汰,但建议有关部门在执法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他们面对的不是罪犯,而是迫于生活的老百姓,是弱势群体。

       网友Kiss遛鸟侠:如果都像闵行区在小区门口和地铁口设立免费自行车租赁,应该可以大大减少人坐黑三轮黑“摩的”。

       网友朝霞:只要政府下决心、下本钱没有整治不了的事情。其实大卖场的车,为吸引客户,在每个小区门口有站点,希望公交和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借鉴,用面包车。每10分钟在各小区门口循环转,票价一元。我就不相信还有人会去乘坐危险又“黑价”的车,只要政府做到位,不需要抓,不需要整,黑车自然消亡。


       观察 非法营运的车辆多是“三无”车

       记者 张江舟

       如果说无视交规只是破坏了城市的道路通行秩序,那么电动“摩的”和三轮摩托自身以及各种违规驾驶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就不得不让人狠狠捏上一把汗。

       “每次坐‘摩的’都感觉心要跳出来了,迎面的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耳朵两边都是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你就感觉自己在那车流之间来回窜,旁边路过的车随时都会撞到自己的腿,害怕死了!”高小姐曾有过多次乘坐“摩的”的经历,但谈起坐摩的的感觉,仍心有余悸。

      “人家说开汽车叫‘铁包肉’,那坐‘摩的’绝对是‘肉包铁’!‘摩的’在十字路口要左拐,一般都是停在十字路口中间,经常还要见缝插针地挑战一下心跳。对他们来说是多拉快跑多挣钱,但我们坐车的人哪一个不是不停地说‘师傅慢点’‘安全第一’。”西安市民毛先生说。

       坐车的心跳加速,走路的同样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人行道?现在西安还有人行道吗?不说停满的各种汽车,光是那随意行驶的电动车、三轮车,就跟那地老鼠一样,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从哪儿给你窜出来了,速度还快的要命,经常吓人一大跳!”

       “为了赚钱多拉快跑也能理解,但为什么就不能跟汽车一样按交通规则行驶呢?前些天我孩子过马路时胳膊就让三轮摩托给挂了一下,羽绒服撕烂了一大块儿!孩子回来还问我,过马路都是先看左边再看右边,他们怎么能逆行呢!”市民李女士谈起前些天孩子险些被三轮摩托挂伤的经历,十分愤怒。

       赵小姐是高新区的上班族,每天来开车上下班的她经常被电动“摩的”吓出一身冷汗,她说:“女同志开车本来就慢,比较谨慎,就这还经常被突然窜出来的‘摩的’吓到。我记得前几年西安的三轮摩托车和‘摩的’都已经禁绝了,现在怎么又死灰复燃了?”

       据介绍,“黑三轮”安全性能严重缺乏保障:原属非机动车的三轮车,经过改装,时速可达到每小时50公里,已接近机动车的车速,紧急制动时根本刹不住车,尤其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且车主、乘客安全无保障,不少车主甚至饮酒后驾车上路揽客。由于这些“黑三轮”基本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发生事故后极易弃车逃逸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给事故受害者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和物质上的损失。

 

       链接 电动“摩的”管理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1条规定,“严禁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该条例第63条规定:“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和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还应当随车携带残疾人证。”第12条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辆,不得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道路上行驶时,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机动车专用高架桥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在机动车辆之间穿行;人力三轮车不得载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载人,但二级以上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以搭乘一名陪护人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附载货物时,质量不得超过二十千克。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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