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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吴起县法院新建大楼是否违反国家禁令?

时间:2014-11-17 11:47:49  来源:陕西论坛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延安新闻网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为何吴起县人民法院在中央禁令发出后,依旧顶风修建新大楼呢?
    在当地群众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吴起县环城路,看到了这栋大楼,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建成,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这就是吴起县法院大楼。”一名施工人员称。
  记者来到吴起县人民法院现在的办公地点“政法大楼”进行求证。“大楼的全名叫吴起法院审判大厅。”吴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宏称,“去年开始修建,原计划今年年底搬进去。”
  据了解,2005年吴起县人民法院开始在现在的办公地点“政法大楼”办公,距今还不到十年的时间。在人口不足13万的县城修建新的大楼,真的是迫不得已吗?
  当地群众表达了自己看法:“修这些大楼,纯粹是劳民伤财。”虽然带有个人成分,也代表了部分群众的看法。
  公开资料显示,吴起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总建筑面积9930平方米,其中:地上8200平方米,地下1730平方米。由一栋9层高的审判配套用房和4层高的审判用房组成,建筑高度主楼36。15米,辅楼16。65米。总投资约为2960万元。
  “资金来源按照中央、省、地方的比例为7:2:1,全国法院的审判大楼都是这样。”吴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宏称,“不信,可以到网上去查!”
  在采访过程中,吴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宏坦言:“我现在的办公室面积已经超标。”为了应付检查,在办公室房间的门上贴上一位司机的名字,而办公室里面却只有一张办公桌。
  据王院长称,目前吴起县人民法院有7名司机,名字分别被安插在其他的办公室。这些人员,并不在此地实际办公。“冲个数,防止面积超标,应付上面检查。”一名知情者称。
  吴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宏坦言自己的办公室面积超标。为何在办公室面积已经超标的情况下还要修建新的大楼?
  2013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要求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同时陕西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落实,对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查明原因、限时上报,严禁拖延、隐匿、谎报、瞒报,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吴起县人民法院新建的审判法庭大楼项目,很显然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那么这栋大楼是如何完成审批,立项等一系列手续的呢?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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