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教育 > 正文

西安朱雀路指南针网吧收留未成年人 相关部门无监管

时间:2014-05-19 08:40:01  来源:西部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科技教育网讯:大伙常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家长最怕孩子出事!这不,有一位陈先生说他都快急疯了,因为正在上初一的儿子不见了,找了三天,今儿个才有了消息。那么,陈先生的儿子到底在哪里呢?

   这两天,家住西安文艺路的陈先生坐卧不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因为12岁的宝贝儿子突然不见了。

   学生家长陈先生:“星期四下午娃就不见了,我就连夜找,找不见么,学校的班主任,老师,学生全部找,我把家里人全部发动找。”

   就在陈先生一家不知所措的时候,今天早上突然有了消息。

   家长陈先生:“孩子今天早上不敢回我家,回到他舅妈家,他舅妈给我打电话,我过来,书包在网吧放着。”

   陈先生说,才上初一的儿子很少不回家,这次三天没回来,谁也没料到儿子从文艺路跑到了朱雀路和东仪路十字的一家网吧逍遥。

   初中生小陈:“我一直在网吧。”

   记者:“在哪一家网吧?”

   初中生小陈:“在指南针网吧。”

   记者:“在这里上网有没有要身份证?”

   初中生小陈:“没有,给网吧钱,就直接给我办票上网。”

   家长陈先生:“我找到网吧,网吧的人说这不是你娃,你过来讹钱来了,我说报警,他们不报警,我就报警了。”

   孩子三天没回家,陈先生肯定有责任。不过陈先生纳闷的是:按理说民警出警后,当事双方都应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可网吧连个人影都没来。

   记者:“警方做笔录,没有带网吧的人,光带学生一家?”

   警官:“还没到时候。”

   随后,一位姓张的警官说他要把网吧的负责人带回来调查。可记者看到,这个张警官出去转了一圈之后,网吧的负责人并没有出现。

   家长陈先生:“网吧不允许容留未成年人上网,我的孩子在网吧呆了三天,监管部门在哪里?”

   作为网吧的主管部门之一,东仪路派出所的民警说,至于这家网吧到底怎么处理,只能找雁塔区文化执法队。不巧的是,因为礼拜天休息,记者没有联系到雁塔区文化执法队的工作人员。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村官)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