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热点资讯 > 正文

男子骑电动车围观查酒驾 结果自己因为醉驾当场被查

时间:2018-06-15 11:32:51  来源:华商网  作者:佚名 阅读:

  深夜骑着电动车回家,见路边交警在查酒驾便停下围观,还给朋友打电话,男子的行为引起交警注意,随后,其被查出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最终被依法处罚并教育。

  6月11日晚,临渭交警大队交斜中队民警在辖区农村道路开展酒驾查缉行动。当晚11时许,在官路镇街道北侧的一条村道上,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地来到查缉点附近,围观民警执法时还给朋友打电话说这里在查酒驾。

  不料,他的这一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靠近时还闻到其满身酒气。随即要求其接受检测,证实其确曾喝酒。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到医院抽血,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4.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经询问,他也承认当天确实喝了一瓶白酒,而且喜欢喝酒,几乎每天都要喝一些。”民警吴红亮说,这名男子还说自己也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但认为自己骑的是电动车,速度也不快所以没事。

  交斜中队中队长李张锋表示,虽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里,一般都指是指“机动车”,但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违法行为,既对自身的安全出行带来隐患,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了威胁。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不得醉酒驾驶。因此,对于这名电动车驾驶人依法处以50元罚款并进行教育。

(责任编辑:村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