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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时间:2016-12-16 09:25:12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近日,铜川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2009年以来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是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年缴费档次为100元到200元的补贴30元;300元的补贴40元;400元的补贴45元;500元的补贴60元;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1000元的补贴100元;1500元的补贴150元;2000元的补贴200元。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对应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增加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二是继续实行加发政策。铜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对70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实行加发政策, 70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加发40元,加发部分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三是对残疾人参保缴费进行全额或部分代缴。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中度和轻度残疾人,由市、区县财政为其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代缴,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一半。
  四是丧葬补助金政策覆盖所有参保人员。铜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00元/人,享受对象为所有参保人员,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死亡人员丧葬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区县财政各承担25%;60周岁以下死亡人员丧葬补助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目前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只涵盖了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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