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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五项措施强化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时间:2016-10-24 09:04:31  来源:铜川新闻  作者:小马 阅读:
  10月份开始,铜川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林区生产性用火和进山旅游、祭祀等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显,防火形势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森防指办工作安排,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市防火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采取五项措施安排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实效。要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重点加强群众安全用火、安全避火能力的宣传推广工作。
  提早谋划,完善预防措施。为预防和扑救可能出现的森林火灾,各区县和各单位要及早完善扑火预案,落实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要对各类扑火机具、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要抓紧采购、储备必要的扑火物资,确保扑火所需。要夯实责任,认真做好林区范围内可燃物集中清理工作,积极推广秸杆还田,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主要林区、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野外火源管控,明确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力争做到不着火。
  加强督导,做好隐患排查。各区县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检查组,开展森林防火督导和火险隐患大排查,落实和完善森林防火措施。重点围绕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火备战情况,检查责任落实、设施维护、预案修订、物资储备、兵力布防、火源管理等是否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切实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对整改不力并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查处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烧荒、烧地畔等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值守,科学处置林火。进入防火期,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国有林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防火办,切实做到因险设防、因灾而动,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森林火灾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铜川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扑火工作要由掌握和熟悉扑火知识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群众无组织地扑救火灾,禁止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防止因盲目指挥、盲目扑火引发人员伤亡。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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