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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发布十大消费提示 禁自带酒水内容无效

时间:2014-03-12 09:41:12  来源:热点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热点新闻网讯: 在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针对去年的消费投诉热点,省消协发布十大消费提示:

一、“禁自带酒水”、“设包间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其内容无效;

二、任何网购退款无需提供银行卡密码和校验码,索要短信验证码的行为属诈骗;

三、装修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合同宜细化权责明确;

四、汽车行驶安全从脚下开始,应选购安全、健康、环保的汽车脚垫;

五、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买高价;

六、谨防陷入“降价促销”、“消费返劵”的循环消费陷阱;

七、谨慎办理“会员卡”、“贵宾卡”、“打折卡”等预付式消费卡;

八、赠品质量有问题,可要求商家退换;

九、网购交易应选择有一定规模并且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商铺,并在收到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

十、“强迫购物”、“价外加价”、“零负团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旅游“潜规则”属违法行为。
    商品房、物业、手机、装饰材料、装修、旅行社服务质量、医疗、保险、消费场所财物保管、虚假广告是去年的十大投诉热点。其中质量投诉19295件,占年投诉总量的88.8%,2005年第一季度1608件投诉,质量问题投诉1243件,占季度投诉总量的77.3%,商品质量投诉仍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焦点。

  商品房质量问题多

  近两年西安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也引发出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消费者花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买的一套房子,一入住就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对消费者暗设购房合同陷阱;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就购房面积误差有异议;宣传广告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等。
  市民黎先生购房不久新房就出现楼板断裂,墙壁裂缝,卫生间漏水。黎某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开发商推托不理。
  杨先生3年前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98.9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83.81平方米,公摊面积15.05平方米。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称验房后面积增大了5平方米,要求杨先生补交房款。杨先生很无奈,房屋测量时他本人又不在场,测量面积是否准确,也没有公证机关的监督证明。

  假劣装饰材料坑人

  西安市建材市场繁荣但良莠不齐,装饰材料鱼龙混杂,令消费者难辨真伪,加之部分经销商利欲熏心,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
  谭先生购买的某品牌地砖65块,共计4615元,铺到地上不久便出现明显色差,拿着发票去找该经销商,却发现人去楼空。
  家住北郊的汪女士在2004年3、4两个月与太华北路大明宫陶瓷洁具城内的“白洁整体橱柜西安销售中心”签订了购货协议书,在销售中心的要求下,汪女士交纳了8900元预付款,但装修工程进行到一半需要销售中心继续供货时,汪女士发现销售中心已人去楼空。原来“白洁整体橱柜西安销售中心”根本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装修公司频频违约

  市消协主任马世群说,对装修公司使用劣质材料,如甲醛、甲苯等超标或违反合同规定的投诉全年市消协共接到58件。大都是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在保修期内出现违约等严重问题。
  家住北郊的张女士2004年3月和西安京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期限为50天,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工人时常调换,工期一拖再拖,4月28日工程全部停止,现场空无一人,直至8月中旬也未验收竣工,同时装修质量也存在很大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若公司延期交工则按日付违约金,但公司一直不愿支付违约金和承担其他相应的赔偿。

  物业重收费轻服务

  物业管理行业的不规范和无序竞争,造成物业管理行业纠纷和投诉不断。物业公司和业主既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也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关系。但一些物业公司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重收费轻服务,有的物业公司甚至收费不开票,支出不公开账目。
  2004年10月9日,市消协接到某小区数十户业主的反映,小区治安混乱,时常发生财物被盗,对此该物业公司既不加强治安管理,又不与业主及时沟通、共同制定联防措施,而是费用照收,不交费用就停水、停电。

  手机投诉一路攀升

  手机非正常关机、通话质量差、杂音、掉线、显示乱码、外壳破裂等,这些质量问题困扰着很多消费者。一些手机厂家和经销商无视“三包”规定,视消费者正当权益为儿戏,主要表现在:不换零件,就不算维修;同意换货,但迟迟换不出货;外观磨损,不予退换货;外包装遗失或损坏,要求支付包装费等。
  2004年12月16日,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款国产手机,12月30日,就出现了死机,拿到厂方售后服务部去修理,厂方不分清红皂白,就冷冰冰地甩出一句:“人为损坏无法修理,需要更换主板,费用自理。”无奈消费者将此手机送到别处修理。
  西安理工大学一位张姓学生2004年8月4日买了一部名牌手机,“三包”期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厂家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以零件未到为名拒绝接收手机,等了20多天后仍答复手机零件未到,消费者要求出示故障时间的证明,遭到厂家拒绝。

  旅行社违约投诉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很多人的休闲方式之一,而一些旅行社为降低成本,不能保证饭菜质量、住宿条件以及随意改变旅游线路、减少旅游景点,同时没有保险意识,遇到突发事件时一味逃避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004年4月5日,游客梁某参加某旅行社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在4月6日下午由石林返回昆明的途中,乘坐的大型客车因超车发生侧滑,造成与一辆东风自卸车相撞,致使梁某于4月11日11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游客家属与该旅行社交涉时,该社却采取回避态度消极处理。

  保险公司理赔违约

  保险合同在2004年被中消协列为霸王条款之一,其解决难度相当大。随着近年来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公司要谋求发展必须增强理赔意识,做到严格遵守理赔合同、依法赔偿。
  投保人于女士给母亲张女士办理了康寿保险附加住院安心、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3种附加险。2004年4月27日张女士因不慎摔倒,导致脑出血。住院治疗花费共计13594元,到保险公司理陪时,公司先要求患者做伤残鉴定。等鉴定报告出来后又不按合同规定理陪保险金。公司称只能陪付1000余元,消费者认为这是极为不公平、不合理的。

  医疗纠纷不断

  医疗纠纷近年有上升势头,消费者投诉一般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服务问题,二是收费问题,三是医疗中的技术问题。
  张女士2004年7月2日在陕西某医院做人流手术后的第十七天,出现恶心、呕吐、大出血等现象,于是到其他医院检查,B超显示7月2日的手术未成功,还需再次手术。张女士闻讯还要再忍受一次身心的煎熬,非常愤怒,要求该医院给予赔偿,但协商未果。

  饭店停车安全不保

  2004年市消协收到在饮食、住宿发生的多起被盗投诉。
  周先生5月3日在某饭店就餐,门迎小姐让其把电动自行车锁在门外栏杆上,饭后车丢失,价值2000元的车,店方只赔偿200元还声称此乃人道主义。“十一”黄金周期间,湖北省武女士全家在酒店就餐,停放在饭店门前停车位的汽车被砸坏,被盗物品总价值约13000元。李先生在另一家饭店就餐时,停放的自行车丢失,与店方交涉时还遭到殴打。
    刊登非法广告骗钱

  2004年,市消协先后收到全国各地约8个省市消费者投诉西安市神力药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中星中药材贸易部,西安高效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西北电子工业大学科工贸有限公司,西安昌达中药材经贸有限公司,反映这些公司利用报纸刊登虚假广告,骗取汇款。经过调查,以上公司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打电话与之联系不是关机、停机,就是一口咬定是私人电话与此无关。因为汇款都是直接汇入银行账号或信箱由个人提取,追查难度较大。
  消费者不要轻信非法广告,轻易汇款,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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